1、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通知书
编号:
致: 公司(卖方):
根据贵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 的《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的约定,现通知贵公司下列第 条所述事项:
1、 (买方)至今尚未向我行清偿上述应收账款。
2、 (买方)对上述应收账款提出争议。
3、发生保理合同规定应当进行反转让的其他情况:
2、 。
我行现将以下应收账款反转让至贵公司,有关其项下债权及其他权利亦全部转让回贵公司。
应收账款明细
序号
商务合同编号
凭证名称
凭证编号
金额
未付金额
应收账款到期日
1
2
3
合计
如贵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时,已经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买方,我行兹授权贵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项下应收账款反转让事宜通知买方。特此通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请签收后递交我行一份。
附件:
应收账款有关文件、资料和凭证
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骑缝章)— — — — — — — — — — — —
签 收 回 执
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支行:
我公司已收悉贵行签发的编号为 的《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通知书》及其附件,我公司谨确认该《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通知书》所载事项无误,并承诺将按上述通知要求执行。特此。
(卖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