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生产巡查是指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安全隐患或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现象,确保施工生产及人身、机械、设备安全。 2.安全生产巡查的任务是查证各种有害、危险因素、缺陷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巡查应通过采取有组织的、个别的、日常的巡查方式来实现,是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的一种有效方法。 4.安全生产巡查必须有
2、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安全生产巡查的形式: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里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日志。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负责人组织人员及时、彻底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夜班和次日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三)安全生产巡查的内容: 1.安全巡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施工生产项目、部位、装置设备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2.重点排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具体排查内容: (1)各种脚手架、上料平台、爬
3、梯及高空作业。 (2)龙门吊、吊车、锅炉等特种设备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动机械作业。 (4)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情况。 (5)防尘、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6)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牌的到位情况。 (7)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 (8)施工现场及员工生活区安全消防设施情况。 (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车辆、机械、设备司机有无酒后上岗情况。 (10)施工现场有无负责人及安全员值班、跟班作业情况。 (四)巡查治理处理办法: 1.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刑事责任的交刑事管理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在月度综合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