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通知单增减合同价 不增减合同价施工单位: 变更编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承担费用单位:提出部门:甲方研发部 甲方工程部 甲方销售部 甲方项目部 乙方 监理 施工期限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签证 原因 现场变化 营销调整 设计错误 施工错误 设计深度不足 增项工程 其他调整 签证事项说明施 工 前签 证 内 容 做法说明: 需注明工程量、部位、层数、楼号、房型、施工方法及详图、技术性能参数等(如附有图纸请注明)等。 甲方签证主办工程师: 年 月 日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部经理: 年 月 日 成控管理部(签章)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签收) 年 月 日施 工 后 回 执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等)施工单位: 年 月 日监理公司: 年 月 日甲方现场工程师: 年 月 日甲方部门经理:年 月 日备注:1、是否需要设计单位在本单上签章确认,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本单未盖甲方专用印章,无效。本单原件作为结算依据存项目成本,复印件一式三份,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各执一份。3、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 5 日内,就上述变更事项需增减的费用向我方项目成本申报预算,逾期 日申报的,增加费用结算时只付终审价的70%,超过10天不申报的,结算时将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