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纸会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图纸会审管理工作, 保证工程施工和工程预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公司承揽的工程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 图纸会审工作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局科技部负责图纸会审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负责局直管项目图纸会审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分管本单位图纸会审的管理工作,公司(区域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本公司图纸会审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本项目的图纸会审工
2、作。
第三章 图纸会审的管理
第七条 图纸会审工作包括图纸预审、图纸会审、 会审纪要的整理与发放。
第八条 图纸预审是在本企业内部自己组织进行,一般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土建、专业安装方面的技术员、工长、预算员、质量检查员等以及分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时,公司、局相关部门或总工参加。
图纸预审主要是内部各方将图纸上发现的问题集中统一,并讨论明确要求修改的预案,确定正式图纸会审时的重点发言人,为正式图纸会审做准备。
第九条 预审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汇总整理记录 ,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图纸会审时间。
第十条 图纸预审发现与合同内有出入时, 应通知合同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3、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施工承包方)组织召集施工承包方(或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各单位参加人员一般为: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技术人员
施工承包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所有参加图纸预审的人员
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其它所有设计人员
监理单位:现场总监和其他现场监理人员。
第十二条 参加图纸预审和会审的人员, 必须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及要求施工达到的质量标准, 明确工艺流程, 认真审核图纸。
第十三条 图纸会审后要及时整理会审记录,各参加单位均应在会审记录上签字确认。若图纸会审中的问题需通过设计变更、技术核定解决时,执行《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4、
第十四条 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图纸会审工作, 未经图纸会审的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 图纸审核内容
一、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二、图纸是否为正式图纸,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是否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等;
三、有无特殊的施工要求、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四、屋面、地下防水等级和结构抗震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当地的要求;
五、使用的新材料和特殊材料其规格品种能否满足要求;
六、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七、建筑、结构、水、电、通风及设备安装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八、图纸、图纸目录、 图纸说明
5、是否齐全明确,注解、门窗表、构件表等有无差错和遗漏,图纸和说明之间有无矛盾。
九、施工图中所列标准图是否都有,是否有作废版本。
十、建筑物与地下工程、地下管线之间有无矛盾, 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有无问题。
十一、图纸中的轴线尺寸、 标高有无差错。
十二、结构建筑大样的作法是否合理, 尺寸有无差错 ,是否有矛盾之处。
十三、各类砼构件及门窗的选用是否合适, 各类构件、配件、特殊构件的供应渠道有无困难, 构件和大型设备在吊装过程中有无困难和问题。
十四、水、暖、电、卫与土建配合有无矛盾, 重点查对基础结构的预埋件、预留洞及各种设施与管线的相对位置。
十五、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有不便于施
6、工或有明显的不合理等问题,, 安全有疑问时, 应进行复核或提交设计单位复核。
十六、建筑与结构是否存在与拟定的施工工艺不相适应的部分。
十七、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包括承受施工荷载的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是否影响周围环境的安全。
十八、设计中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 新材料在技术上实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技术依托是否可靠。
第十六条 图纸会审时应考虑合同对变更条款的规定, 以避免由于图纸会审增加施工单位不能得到补偿的成本或其它费用。尤其是不均衡报价的项目应特别注意, 尽量避免增加低报价部分的工作量。
第十七条 图纸会审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 要求设计单位对协商变更部分提交设计
7、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提出时间要求)。
第十八条 会审记录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部、分项工程阶段)。
二、参加会审的单位(全称)及其人员名字(全称)。
三、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四、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第十九条 会审记录的整理与发放
一、图纸会审记录由组织单位或其授权单位汇总整理,记录内容应包括土建和专业两类, 每类中分清已定问题和待定问题, 并由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
二、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放。图纸会审记录应发到所有设计文件使用人及有关部门,保存和使用设计文件的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修改内容用红色笔标注在相关图纸上。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三、图纸会审纪要纳入工程档案, 作为施工及竣工决算的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六局科技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