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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景观绿化管理相关标准.doc

1、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 小区绿化养护和管理标准 (2016年) 一、 说明 本标准参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行业标准和部分地区的基本标准指定,适用于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 术语和定义 1.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 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4.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5. 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6. 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

2、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7. 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8. 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9. 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10.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11.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12. 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13. 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14. 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15. 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

3、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7.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18. 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19. 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20.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21.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2.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3. 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4. 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

4、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25. 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6. 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27. 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8. 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29. 人工防治病虫害: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0. 除草:植物生长期

5、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1. 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32. 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33. 返青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4. 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5. 冠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6. 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7. 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

6、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三、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3.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5. 花坛、花

7、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6.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7.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8.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9.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

8、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10.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11.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2. 绿化三级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次/年)详下表。 类别 浇水 防病虫 修剪 施肥 除草 乔木 6 3 3 2 1 灌木 6 2 1 1 1 绿篱 5 1 1 1 1 1~2年生草花 6 2 1

9、 宿根花卉 10 1 2 2 草坪 冷季型 15 3 10 2 2 暖季型 10 1 3 1 1 绿化产生垃圾日产日清,其他垃圾节日前突击清运。 四、 园林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 修剪园林树木 1. 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

10、基础进行修剪。 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6. 乔木修剪 (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

11、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7.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 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1)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8m。郊区可适当提高。 (2)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3)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

12、号灯。 (4)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8. 灌木修剪 (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

13、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1)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2)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

14、新枝 3)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10) 绿篱及色带修剪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11) 藤木修剪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1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13

15、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1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15)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二) 灌水、排涝 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

16、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5.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三) 中耕除草 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

17、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四) 施肥及土壤改良 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

18、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五) 病虫害防治防治 1. 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5. 生物防治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

19、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6. 物理防治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7. 化学防治 (1)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

20、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2)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六) 防寒加强肥水管理 1. 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3. 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4. 对悬铃木

21、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5. 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6. 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 (七)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

22、加设排水孔。 4.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7.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8.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9.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10. 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23、 (八)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2. 修剪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3. 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 4. 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见下表。 草类 剪留高度(cm±1cm) 修剪次数 (次/年) 修剪季节 全光照 阴凉处 野牛草 5 3 5月~9月 结缕草 4 7 2~3 按高度 高羊茅 6 9 黑麦草 5 9 早熟禾 9

24、 9 羊胡子 9 9 2~3 按高度 5.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1) 野牛草:全年修剪不少于3次,自5月至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 (2) 大羊胡子:基本上可以不修剪,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次~3次。 (3) 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 6. 浇水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7. 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

25、补充草坪土壤水分。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8. 施肥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9.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g/m2~150g/m2,或施10g/m2尿素或10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g/m2尿素。 10. 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11. 除杂草、补植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使用除草剂必须慎

26、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12.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13.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14. 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15. 病虫害防治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16. 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 17. 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其主要防治方法参考下表。 害虫 发生期及症状 防治方法 蛴螬 5月~6月开始危害,冬季在土

27、中越冬 3%呋喃丹2~4kg/亩 蚜虫 春~秋初,危害叶片 2%吡虫啉3000~4000倍液 螨类 春~秋初,危害叶片 73%克螨特2000~300倍液 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 晚春~夏,幼虫夜间取食叶片 10%氯氰菊酯3000~400倍液 18. 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九) 园林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 草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草坪和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2. 木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参考文献 行业标准规范。

28、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2004-04-15)。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

29、);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30、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权;②有蛀

31、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

32、突击清理。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一) 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二) 园林植物达到: 1. 生长势基本正常。 2. 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 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

33、杈;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 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 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 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三)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四) 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34、 (五) 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六) 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地区标准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 术语和定义 1.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 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5、 3.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4.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5. 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6. 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7. 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8. 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9. 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10.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11.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

36、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12. 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13. 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14. 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15. 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7.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18. 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19. 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20.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7、 21.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2.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3. 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4. 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25. 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6. 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27. 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8. 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

38、防和治疗的过程。 29. 人工防治病虫害: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0. 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1. 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32. 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33. 返青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4. 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5. 冠

39、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6. 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7. 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三、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 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

40、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

41、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

42、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二)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

43、果枝条不超过20%。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三)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3.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

45、1%,绿地内无死树。 4.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5.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6.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7.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

46、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8.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9.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10.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11.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2. 绿化三级养护等级

47、技术措施和要求(次/年)详下表。 类别 浇水 防病虫 修剪 施肥 除草 乔木 6 3 3 2 1 灌木 6 2 1 1 1 绿篱 5 1 1 1 1 1~2年生草花 6 2 1 宿根花卉 10 1 2 2 草坪 冷季型 15 3 10 2 2 暖季型 10 1 3 1 1 绿化产生垃圾日产日清,其他垃圾节日前突击清运。 四、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 修剪园林树木 (1) 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

48、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常绿树的修剪

49、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6) 乔木修剪 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7)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 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1

50、)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8m。郊区可适当提高。 2)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3)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4)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8) 灌木修剪 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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