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2、 受托方(乙方): 鹿邑县诚信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3、 营业执照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营业执照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
4、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市)县 路(街道)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四)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6、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六)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九)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不超过3年)。自 年 月 日____时起至 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2、在销售商品房时,
7、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8、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9、其他: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向乙方提供全
8、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
9、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6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 50 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 50 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 1 以上; 10、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
10、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3、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
11、抽油烟机排气孔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分及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五)环境卫生; (六)绿化养护;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
12、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配电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等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由业主交纳;业主应在每月 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的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
13、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预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 (2)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公用部分、
14、公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 2、 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加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
15、服务用房,业主监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乙方负责维护、养护,不得卖买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16、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预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预期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擅自提供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17、给对方脏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为房屋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到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管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
18、近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近和补充协议中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七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品 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