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地合作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甲方:*区*镇(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乙方:*学院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技能水平,根据盐城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盐人社【2012】281号、盐财政【201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订立协议如下:一、培养形式与目标通过乙方开展培训或乙方到甲方“送教上门”的形式,进行校企合作培训,按鉴定权限分别经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考核与评审合格者,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二、甲方职责1、搞好宣传发动,组织生源,帮助开展企业培训意愿调查,向乙方提供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等级等信息。2、明确班主任,并对符合报名条
2、件的学员进行登记、收集参培资料,将报名时所需的学员登记表、照片、工龄证明和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以及银行存折等复印件送相关部门进行初审。3、负责理论培训教室及实操场地设施设备的落实,在开班前10天将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报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备案。4、根据乙方提供的教学计划大纲,落实选购培训教材和受培者学习用品以及“送教上门”所需的其他相关事宜。5、负责报送鉴定申请并与市、区鉴定中心联系,在培训期满,提请鉴定中心对培训学员进行技能考核鉴定。6、培训鉴定结束后,按有关获证奖补政策标准向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申请培训鉴定奖补费用。三、乙方职责1、组织学院相关专业教师,结合
3、甲方组织的学员岗位技能需要、企业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教学计划大纲,设置培训课程表。2、选派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有社会化培训经验的一体化教师担任授课任务,并负责理论、实践教学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复习迎考。3、培训鉴定结束后,根据申请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的要求,协助甲方提供有关申请补贴的资料。四、费用结算的方式1、费用结算依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申请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数量。2、费用分摊标准参照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直补学员奖补标准执行。甲方、乙方各自承担50%费用。其中:乙方承担“送教上门”实训实验场所的场租费、实操材料费、教师的讲课费、讲义费、复习资料费、出卷费、阅卷费、监考费;甲方承担鉴定费、班主任费、教材费、学习用品费、“送教上门”的食宿费和交通费、企业参培学员误工费、资料打印与装订费等。五、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解决。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年 月 日见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