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会议地点:*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出席会议股东:天津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天津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3人,代表100%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根据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经公司股东(董事)会表决通过:对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1100万元(壹仟壹佰万元)进行分配。1. 天津市*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0%2. 天津市*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3. *出资比例:20%此次分配金额为:1. 天津市*有限公司:770万元2. 天津市*有限公司:110万元3. *:220万元股东签字(盖章):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