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出版合同甲方(作者): 乙方(公司): 地址: 地址:电话(手机): 电话:身份证号: E-mail: E-mail: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 协议作品名称:暑假工(暂定) 作品署名方式:谈路平第二条: 甲方对本合同作品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国内以纸质图书形式代理出版上述作品,并拥有专用使用权。第三条:甲方完成的作品中,不得含有下列关于国家政治与法律的内容,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扣除甲方作品应得的全部稿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四)煽动民族分
2、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五)泄露国家机密;(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作品无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无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商标权等)的内容;同时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稍加修改后又授予第三方使用。如因甲方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第五条:甲方应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作品的全部内容以电子文件形式交付给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稿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据情况决定延
3、期。如果甲方交稿时间实在太晚,并直接导致上述作品不能出版,乙方将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第六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在国内纸质出版的期限一般为6-7月(自甲方正式交稿之日起算)。期满后乙方若还未实现上述作品的出版,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稿件(但如果此时书稿已经通过出版社复审,则经甲方核实如实后,期限可以再顺延30-50天)。第七条:甲方交来齐、清、定的稿件后,乙方应及时安排审读,并通知甲方是否需要修改。如果甲方交付的稿件质量未达到编辑出版要求、却又拒绝修改;或者甲方同意修改,但修改效率太低、时间太长而错过了市场的销售周期,甲方应承担出版推迟的责任,乙方可据此解除本协议,把书稿退回给甲方。第八
4、条: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书稿,并配合出版社编辑使书出版之后,乙方应以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1、稿酬: 60元/千字2、付款期限:稿件复审通过后预付30%,余下稿酬在图书出版后2月结清。倘若逾期乙方没有按所规定数额或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应得稿酬,则甲方可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果在合作后期阶段双方需要解除协议,则甲方必须在履行本协议其他所有条款的基础上,10日之内将乙方支付的预付金全部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市场宣传。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为了市场宣传营销、扩大作品影响的目的,摘取本作品的部分内容,在网络、报纸、期刊、电台以及电视上免费使用
5、。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本作品数字出版权、手机出版权、海外版权、影视改编权及广播电台播放权独家授予给乙方,乙方可委托授权第三方进行商业操作,并按时将所得收益50%支付给甲方,同时保证甲方享有署名权。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如果其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取得对方的同意下就突然单方面终止协议,则他(她)必须在15日之内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额为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稿酬的10倍)。第十二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30日内,乙方应无偿向甲方赠样书35册。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6、为 6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
7、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
8、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9、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