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住房协议书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宾馆房间为长住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并共同遵照执行。1、乙方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天;租用甲方酒店 房 间,月租 元月,作为住宿 用途。2、乙方住店期间,产生的消费按本宾馆(甲方)统一规定收费。3、若乙方在住宿期未住满39天,剩余房费甲方不予退还。4、乙方在住店期间,如有损坏或污染甲方房间设施,如电视、家私、墙壁,地砖床上用品等,均按物品原价赔偿或予以恢复。5、乙方在使用甲方租住之房间期间,不得私自安装、使用高功率的电热、电动设备及禁止煮食,不得在房内存易燃、易爆之物品。6、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改装甲方房屋结构及布置。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原定用途。8、乙方在入住时,每间房限住 人。9、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房间内进行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习俗的行为,否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10、本协议如有未尽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日期:_ 日期:_盖章:_ 盖章:_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