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差错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差错处理流程,明确业务差错责任,减少业务差错损失,指导业务人员合规处理各种业务差错,依据有关支付结算办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业务处理实际情形,拟定本规定。第二条 业务差错是指业务人员经办业务时,由于业务人员对业务操作不熟悉、操作流程不规范、疏忽大意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错,由客户原因引起的差错不纳入本规定范围。第三条 依据有关我行业务种类,可将业务差错分为存款类差错、贷款类差错、支付结算类差错、代收代付类差错、其他差错五种。第四条 业务差错处理应遵循据实、准确、及时、
2、协作、审批的原则。据实,指业务差错处理应做到有依有据,依据有关不同的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未能凭空冲账、销账等。准确,指业务差错处理流程、账务调整、补正等方式准确合规,严防发生二次差错处理的情形。及时,指发现的差错是当天发生的应当天处理,涉及现金差错的,当天现金必须平账;隔日、隔年发现的,原则上需发现当天处理。协作,指业务差错处理涉及跨一级支行营业机构的,有关营业机构应依据有关处理流程尽职协助处理。审批,指业务差错处理均须由相应的有权人进行审批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有权审批人外出、休假等不在营业场所的情形,可由其指定的人员代为审批,再后由原审批人补签名确认。第二章 差错处理方式及规
3、定第五条 当天冲正当天冲正是当天发现业务差错时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操作当天冲账交易处理,操作时无须填制记账凭证。当天冲正后,只需要按准确方式重新记账。第六条 隔日冲正隔日冲正是对本年度次日或次日以后发现差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操作隔日冲账、隔日单方冲账、隔日隔年单方补账等相应交易处理。属记账串户的,采用红蓝字冲正方式,同方向红字冲销原错误账户,同方向蓝字记入准确账户。属金额错误的,采用同方向红字将错误金额全数冲销,再按准确金额借贷方蓝字补记入账。第七条 隔年冲正隔年冲正是对发现上年度差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操作隔年单方冲账、隔日隔年单方补账等相应交易处理。操作时采用反方向蓝字记入原错误账
4、户,若需要补记账的,则采用蓝字按准确的方式记账。第八条 冲正交易的操作权限 属当天冲正的,营业网点直接操作;属隔日冲正、隔年冲正的,则通过申请由集中作业中心操作。第九条 营业网点需要对账务进行隔日冲正、隔年冲正时,先通过特殊业务处理流程向作业中心申请,再由作业中心人员操作有关交易处理。网点须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上注明错账业务流水号、“冲销年X月X日错账”、错账原因、冲账后应记入的准确账号、红蓝字记账方向以及会计分录等信息。第十条 网点应复印原错账凭证或通过后督系统查询影像打印,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经办复核人私章,连同特殊业务申请书一并上传到作业中心处理。第十一条 作业中心冲正履行后,通
5、过特殊业务处理有关交易向申请网点返回处理结果。网点获取作业中心回复的处理建议或意见后,须在原凭证复印件或打印件上注明“于X年X月X日冲正”字样。网点打印的一联式业务凭证,连同特殊业务申请书、原错账凭证复印件或打印件配对保管,放作业中心回复处理结果打印柜员的当天传票附件。第十二条 其他处理方式(一) 与客户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由于现金的特殊性,除采用冲账有关交易进行处理外,还须用监控、一记单讫、一记双讫等方式进行协助处理。(二) 对于支付结算业务、农信银通存通兑业务、代收代付业务等部分特定业务须用相应的配套差错处理交易处理。第十三条 业务人员依据有关申请的内容选择准确交易进行冲账或补账,并由有权
6、人员进行授权处理。第十四条 所有差错业务处理完毕后,均由网点经办人员登记账务差错登记簿。第十五条 当业务差错涉及客户存款账的,应及时通知风险管理部对相应的业务处理录像进行备份,直到差错处理完毕。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若发现账务差错时已经造成经济损失,事后又无法追回的,所造成或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相应原业务处理岗位人员承担。属网点前台柜员独立履行的,由前台柜员承担;属网点前台柜员处理,经后台柜员复核授权通过的,按各岗位在业务流程各环节操作要求分成承担;属网点与集中作业中心或远程授权中心共同处理的,按各机构相应岗位在业务流程各环节操作要求分成承担。第三章 差错处理审批权限第十七条 各一级支行营业部冲正当天错账由营业部业务主管以上人员在原错账凭证上加具建议或意见及签名后办理;各支行营业网点冲正当天错账,由二级支行行长或分理处主任在原错账凭证上加具错账处理建议或意见并签名后才能办理。审批人员外出的,可由其指定的人员代为审批,审批人员回岗后再补签名确认。第十八条 所有营业网点若冲正隔日、隔年错账必须由风险管理部进行核实,需要冲正的,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和营业部经理在特殊业务申请书上加具处理建议或意见并签名后,通过特殊业务处理流程向作业中心申请冲正。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拟定、说明和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