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房产买卖合同范本委托人(出售方):(简称甲方)委托人(买受方):(简称乙方)受托人(中介方):(简称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找范文就来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坐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房屋售价拾万仟佰拾元整(¥:)其它情况第二条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款拨付、_等相关事宜(产权转移房屋交付房款拨付)。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房、房款支付、_、_、_
2、等相关事宜(产权房房屋交付房款支付贷款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契税交易服务费抵押管理费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第五条丙方的义务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2、丙方派蒋信用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
4、用的依据。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二)种方式支付房款:(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元交给丙方保存。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元交给丙方保存。3、甲乙双方在完成(交易过户签字后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二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元转付给甲方。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
5、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三)三方约定:第七条房屋交付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年_月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找范文就来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元
6、。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元。(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元。2、代办产权证费¥_元,代办土地证费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元,共计人民币_元。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前支付给丙方。(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4、其它过失影响甲
7、、乙方交易的。(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1、约定违约金为_元,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元。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
8、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找范文就来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编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执业经纪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住址:住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
9、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
10、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
11、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
12、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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