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 │规格
2、│产│质│包│计│ │ │总│交(提)货时间│ │ │ │品名│型号│地│量│装│量│数│单│金│ 及数量 │备│执行 │ │ │牌号│厂│标│要│单│量│价│额├─┬─┬─┬─┤注│记录 │ │ │商标│家│准│求│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4、 │ ├─────────────────────────────────┤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
5、 执一份,付本 份,供方执│ │ 份,需方执 份。 │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 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 --------- │
6、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 │ 委托代理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 │ │ 地 址:___ 地 址:___ │ │ 邮政 编码:___ 邮政 编码:___ │ │ 电话 号码:___ 电话 号码:___ │ │ 电报 挂号:___ 电报 挂号:___ 经办人:__ │ │ 开户 银行:___ 开户 银行:___ 鉴(公)证机关(章)│ │ 帐 号:___ 帐 号:___
7、 │ │注:“十一、合同附件”系指双方需要另立的合同保证书、认证部门签章的│ │ 资格认证意见书、供料协议书等。 年 月 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
8、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
9、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
10、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
11、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
12、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