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具维修合同
甲方:许昌瑞贝卡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许昌市魏都川蜀佳人家具销售店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保证甲方家具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家具进行维修翻新,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
二、 维修品名、数量及价格
品 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电视柜
29个
230元/个
6670元
写字台
30个
200元/个
6000元
圆茶几
32个
75元/个
2400元
床头柜
38个
100元/个
3800元
连接板
20个
40元/个
2、
800元
床 头
41个(1.2米)
190元/个
7790元
2个(2米)
240元/个
480元
行李架
29个
100元/个
2900元
床 体
40个(1.2米)
150元/个
6000元
4个(1.0米)
130元/个
520元
48个(0.9米)
120元/个
5760元
休闲椅脚凳
19个
340元/个
6460元
扶手椅
24个
200元/个
4800元
合 计
54380元
三、 新做品名、数量及价格
品 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床 头
12个(1.2米)
460元/个
3、
5520元
2个(1.5米)
500元/个
1000元
连接板
7个
110元/个
770元
床 体
12个(1.2米)
320元/个
3840元
2个(1.5米)
380元/个
760元
合 计
11890元
四、 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提供正规发票。
五、 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家具维修翻新,并且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六、 根据甲方要求交货时间(7月30日之间)交货,如逾期交货,则按合同规定支付30%违约金。
七、 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