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附件)承租方汽车承租人须知:名称: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您应该熟练掌握车辆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出租方一般不做车辆操作指导或介绍.。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该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为准。2、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或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有损坏性质驾驶,否则将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
2、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禁止在车内吸烟。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必须使用93号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坏完全由你承担。如若因承租方驾驶操作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及停驶租金由承租方支付。 7、因欠租金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8、返还车辆时请保证车辆干净卫生,否则扣除20元洗车费
3、。9、若需上门办理送、还车,需加收服务费50元/辆/次,关外另议。地址:经办人:电话:驾驶员:电话:承租声明:申报的上述内容所填真实,接受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如发生登记的内容不实或变更后三天内不通知出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车牌号车 型颜 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养路费证保险证购置附加证千斤顶防盗锁备用工具备胎钥匙遥控器危险标志承租人接车里程表数: 公里存油表量承租人交车里程表数 : 公里存油表量车辆租金: 元/天 月押金 元付款方式:支票/现金/信用卡付款方式:支票/现金/信用卡签合同时付租金 元 同时付押金 元租期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延期至: 年 月
4、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还车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超时 小时,超时金额 元 ;超出 公里,超公里金额 元合计金额: 租金 _ 元+超时金额_ 元+超公里金额_ 元 _ 元应退金额: 押金 _ 元违章押金 元租金 _ 元其它费用 元 _ 元备注:划印 裂痕 凹瘪 油漆脱落承租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检验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自驾)出租方: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
5、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1、车辆信息、租车期限、车辆初始里程数、存油表量数等详见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附件)。2、租还车地点均为 。如需上门办理送、还车,需加收服务费50元/辆/次,市外另议。3、租金按日(1日内24小时)计算,每次租车须先交纳预定租期的租金,租期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交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300公里(月租不超过5000公里),超公里数按 元/公里交纳里程费。按日预交租金的须于提车前交纳预定租期全部租金,按月预交租金的须于每月月底交纳次月租金。乙方现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租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4、乙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押金 元,每月租金 元以
6、上,租期满5年后,乙方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租赁车辆的权利;乙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押金 元,每月租金 元以上,租期满5年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5、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财产险等费用;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的车辆年检。3、协助乙方所租赁的车辆保险事故处理及车辆正常维护工作。提供每5000公里免费保养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承担郑州市内租赁车辆抛锚和车辆急修。(此处以实际情况为准)4、在车辆租赁期间,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责任
7、和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车辆。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押金仍抵扣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驾驶离开。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若乙方遗失车牌或其他证件影响承租车辆使用,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需自行承担补办手续费和停驶期间的
8、租金。3、乙方不得将所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投资、赠与、倒卖及盈利性营运,不能私自拆装租赁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等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承担租期内所租车辆的租金、燃油费、路桥费、违章罚款及其它相关费用。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逾期一天,每日需付甲方相当于应付但未付部分金额5%的滞纳金,逾期七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继续支付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付租金和滞纳金)及合同剩余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6、租赁到期,乙
9、方归还车辆后,甲方暂扣人民币3000元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30天后,经查无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如因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赁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7、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若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8、乙方不得私自拆卸和涂改车辆设施,否则承担被拆卸部件金额的十倍罚金;乙方合同到期还车时,车况应与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记载的车况一致,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车辆维修和其它相应的费用
10、。9、乙方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将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两倍的罚金。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车,否则将自行承担修理费用。10、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乙方应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时间或每行驶五千公里到甲方指定地点保养维修车辆。否则扣除3000元车辆加速磨损费。11、除汽车租赁合同附件上注明驾驶员外,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租赁车辆,否则责任自负。12、乙方要求延长租期的,必须提前一周到甲方办理延期手续。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租期以每
11、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四、保障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2、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及甲方,同时保护现场,等候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不得逃逸,否则后果自负,并且垫付因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事故车辆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一次付清,至保险公司赔款到帐后甲方才退还给乙方应得费用,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的全额租金和修理费总额的30%为车辆加速折旧损失费。4、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乙方必须提供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
12、有关修理费用等单据。乙方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提供上述事故各种必要单据,即作为乙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5、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6、乙方如果丢失车辆,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乙方支付,在保险公司赔款没有到帐之前的车辆租金由乙方正常交纳。五、违约责任1、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租金的30%的违约金。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还车时间内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每小时逾期租金按此比例推算。乙方如果故意隐藏车辆不于归还
13、,甲方上报公安机关,按诈骗处理。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30%的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损失。六、特别约定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交纳押金人民币 元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抵押担保。保证提供的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八、其他1、本合同后的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附件,由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署,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本合同及附件的解释权归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甲 方:河南天之合汽车租赁服务运输有限公司 乙 方: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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