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沙 县 大 水 学 校宣传展板安装施工合同书大水学校宣传展板安装合同书发包方:金沙县大水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孙 勇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金沙县大水学校宣传展板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建设,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宣传展板安装2、工程地点:金沙县大水学校二、承包内容及材料1、工程内容:校务公开栏1个、活动宣传展板2个。2、材料选用:学校采购。 3、承包形式:包工。三、质量和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按甲方要求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所承包的金额共计伍仟肆佰元(5400.00元),其他任何费用甲方不负责。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定,待安装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上交税费开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五、竣工时间:2012年12月12日前。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及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本合同受到法律保护。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2012年 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