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项目)编号:201310698092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实践项目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 指 导 老 师: 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资助合同书甲方: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项目负责人) (指导教师)为了确保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履行项目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一、 乙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书/学院、班级) 二、 项目执行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三、 甲方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2、计划”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工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及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四、 甲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申报,创业训练、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五、 合同签订30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具体的项目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预算。六、 乙方对项目经费的使用须在经费使用预算框架下提出申请,由甲方审批使用。项目经费报销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并符合项目的报销流程。七、 乙方确保经费全部用于项目,节约开支。所有票据必须为正式发票,凭票报销。八、 甲方提供政策支持,按期拨款。项目一经启动,先期资助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余下的50%;中期检查,甲方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考核不合格,即无故终止、未完成既定计划或无进展的项目,减少或终止拨款,且保留追回已拨付款项的权利。九、 乙方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按期交纳项目进展报告,主动配合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达到预期要求。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项目可申请延期完成。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学校的现行规定,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指导教师各执一份。十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