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租赁合同(201702版) No.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介绍,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之事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下称“该房屋”,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内容为准)1.1 房屋坐落: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及 号车位。1.2 房屋类型:居住 办公 其他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装修情况:毛坯 简装 精装 豪装。随房屋交付的家具家电详见家具家电清单(若有)。1.3 乙方已查验了该房屋全部信息并已充分了解该房屋情况,
2、并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居住 办公 其他 】使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的租赁用途,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于房地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二、 租赁意向条款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至丙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后,则该钱款自动转为乙方承租该房屋的(部分)保证金,可通过丙方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丙方根据甲方的授权予以保管。若甲方在 日内未签署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至丙方处无息取回该钱款。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租金、支付方式与支付日期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
3、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房屋租金 个月内不变。自第 个月起,以 个月为周期,月租金递增 %。以上约定的租金【包含 不包含】出租方(甲方)应出具的租赁发票等税费。4.2 租金以【三个月六个月 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每期租金提前 日直接或通过丙方向甲方支付(即先付后租)。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当期日租金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甲方收取租金的账户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租赁保证金(押金)和其他费用5.1 甲乙双方约定,在【交房 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直接或通过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租赁保证金(
4、押金)数额为 个月的租金,即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收取该租赁保证金(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除用于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5.2 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费、电费、煤/燃气费、固定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房屋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若有)由【甲方 乙方】承担,租赁备案费用由【甲方 乙方】承担;上述费用甲乙双方可自行支付或通过丙方代为转付/代缴。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经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6.2 乙方入住前,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偿的房屋定期清洁服
5、务等附属服务(若需)。6.3 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6.4 合同期内房屋或房屋内设施由于老化原因所发生的需维修事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直接从租金中扣除相关费用。6.5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6.6 返还房屋后,乙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但
6、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不予返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2 乙方应遵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公共道德、社区公约,不得破坏房屋原始户型,不得影响周围邻居的居住、休息,且无权将该房屋转租。7.3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等应付的款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时,已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7.4 在乙方承租期内,水费、电费、煤/燃气费、固定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若由乙方
7、自行承担的,乙方应在期满(退租)时自行结清。乙方应保留承租期内的所有缴费单据,期满(退租)时提交给甲方进行核对。如乙方未及时结清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7.5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7.6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
8、的除外。八、房屋返还与续租8.1 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 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并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以当期日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8.2 乙方如果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8.3 租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乙方继续支付租金而甲方未表示拒绝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之间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租赁关系终止。8.4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九、违约责任9.1
9、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当期日租金的 %作为逾期违约金。(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与养护义务,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 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数额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不符合6.1款的,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仍未交付的;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
10、前,非本合同9.3条款约定情形,提前解除合同的。9.2 乙方的违约责任:(1)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乙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当期日租金的 %作为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以当期日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赔偿损失】。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数额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
11、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乙方在甲方按时交付该房屋的情形下,未能配合办理交房手续,经甲方催告后 日仍未配合办理交房手续的;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日的;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非本合同9.3条款约定情形,提前解除合同的。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3)
12、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内;(4)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十、居间报酬条款三方一致确认,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介绍之下达成本交易,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即为丙方居间成功,应根据各自与丙方签署的佣金确认书等类似协议向丙方支付佣金;若无约定的,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月租金的50%分别向丙方支付佣金。十一、其他条款11.1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于本合同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壹式叁联,三方各执壹联。11.2本合同空格处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相冲突,以填写文字为准。但若填写或修改的条款内容增加丙方义务或责任,则需经与丙方协
13、商并另行在该条款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11.3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三方同意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4特别提醒:乙方承租期间,因搁置物、悬挂物等致人损害的,因使用电器不当等造成失火的,引起的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及因使用不当造成漏水等相邻纠纷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代
14、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
15、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
16、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17、。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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