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尘治理运输安全协议书甲方:绿营花园二期10-14#楼项目部乙方:信阳市鸿运沙石厂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及扬尘治理的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信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及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信阳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
2、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编号:)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甲方负责协调运输道路畅通,乙方负责运输。三、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四、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五、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
3、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七、乙方让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且乙方必须将拟雇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或资格证复印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后保存。八、乙方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运输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培训教育。九、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4、。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8、驾驶人发生过违背公司利益被解雇及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场所未满一年以上的。十一、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
5、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二、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十三、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留支付。十四、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
6、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十五、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十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十七、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如下:十八、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十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 月 日关于印发信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
7、案的通知加入时间:2016-6-2 阅读次数:230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建建201626号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明港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信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31日信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8、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与环境保护标准要求,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建筑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为手段,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最大程度降低建筑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标准化管理手段,强化过程控制,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主体责任及各项防治措施,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控能力建设,对建筑扬尘污染实施全面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建筑扬尘污染问题。市区所有建筑工地按照“五个100%”标准要求整治达标。“五个100%”即现场封闭管理100%,场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出入车辆冲洗100%,现场裸
9、土覆盖100%,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三、整治标准1、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识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3、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
10、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备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6、施工现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要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7、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
11、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8、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9、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并签订运输污染防治协议。采取密闭运输,车身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行装运作业。10、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
12、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1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塑料、垃圾、露天熔融沥青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的环境卫生。13、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建管科、安监站、质监站、监察支
13、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市直各有关单位和辖区政府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共同承担责任;施工单位是实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各项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市安监站具体负责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质监站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商砼站和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工作;市城建监察支队具
14、体负责高新区、南湾、上天梯管理区未办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及中心城区其它违章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互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监控平台。扩大科技和智能信息化应用范围,积极推行智能化“互联网+现场管理”模式,由市财政出资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监控设备,对市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全天侯监控,通过远程视频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抓拍违章行为,及时处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提高监管效率。2016年年底,市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三)完善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信阳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把建筑扬尘污染防治
15、工作纳入申报条件,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达到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制定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不良信用记录、安全文明施工“黑名单”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分及公开查询等制度,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依托全省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诚信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成果运用,强化对失信企业和人员联动管制,促进企业和相关人员依法守信加强整治工作。 (四)健全激励机制。发挥好政策和经济杠杆的激励作用,将落实文明施工的企业纳入行业考评之中,并将考评结果与市场准入、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相结合,鼓励企业文明施工。同时,提取一部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奖励资金,用于表彰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发挥激励作用。 (五)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现场管理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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