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委托购买协议委托购买协议委托方(甲方): 新乡市新瑞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放射性同位素做出的专门规定,鉴于乙方完全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资质条件,且该方承诺依法办理相应的进口业务。双方基于上述共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kr-85放射源(以下简称“源”)的进口业务,用于相关设备。第一条 源的规格与价格的确定具体见附件a:产品订单第二条 交易方式和流程1. 甲方应于本合同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先向乙方付清购买源的所有款项。2. 乙方收到货款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规格和价格于指定时间内向生产厂家购买源。3.
2、 乙方负责安排发货:4. 1乙方应在合同成立之后30个工作日之内安排发货事宜,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准购、办理进口许可证,报关、卫检、提货及发货。合同成立之日特指完成准购和办理进口许可证之日。5. 2下列情形下乙方发货可以不受上述“3.1”条所述30个工作日的限制:a如果甲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源的货款未按合同规定到帐,则乙方发货到甲方的时间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b 乙方向位于西藏、青海等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交货时间不受上述30个工作日限制。6.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向环保局申办准购批件事宜,甲方负责收到源后向当地环保机关申报备案。备案手续可向乙方和当地环保机构咨询。3.4 乙方发货方式的选择:3.4
3、.1 乙方主要采用铁路和空运两种运输方式;3.4.2 对于客户要求送货上门服务的,需要先经乙方确认,方可采用汽车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是指由乙方派公安局认可的车辆将源送货上门)。3.4.3 乙方不提供未经乙方许诺核实的任何地点的送货上门服务,西藏地区、青海、新疆等边区地区如需送货则需特别申请,时间和运输价格均需根据情况变化双方协商后确定。7.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已经发货的通知后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准备。7.1. 如果收货情况有所改变,甲方应于乙方发货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7.2. 如果甲方未履行上述“4.1”条所规定的通知义务,乙方的发货视为正常发货,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8. 甲方应在收到货
4、物后及时通知乙方。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及时交付货物。1. 2甲方有按规定验收货物的权利。1.2.1 如因源泄露、源的活度小于应有活度的15%或其他原因导致货物到达甲方后验收不合格,鉴于源本身有半衰期,应由乙方负责办理更换事宜,代理费用由双方另立合同。1.2.2 乙方备货时间以甲方otr书面发出的备货通知为准。1. 3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1. 4甲方有及时验收货物的义务。乙方在发货后15天内,如甲方未对货物质量、数量提出异议,则视甲方已经收到货物且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1.5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在达到使用期限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后,iv
5、、v类放射源应由甲方至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回收处理。2. 乙方权利义务3. 1合同成立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首先向乙方交付货款。4. 2付款方式:甲方应将付款(电汇)到乙方如下帐户:beneficiarys name:banks name:account no: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完成准购和办理进口许可证之日后六个月。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此前已履行的合同不受影响。3. 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已完成的,合同终止。第六条 争议解
6、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采取以下第(一) 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一)双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附件一:产品订单篇二:委托购销合同范本改1材料/设备购买委托合同范本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
7、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 委托方式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
8、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万元。(见附件)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双方签认实际消耗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2、工程季度/月计量: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
9、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日后支付给乙方。3、工程完工结算: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 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
10、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
11、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二) 乙方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3、主要材料/设备
12、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第六条 委托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 其他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
14、本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材料/设备结算清单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材料/设备结算清单篇三:委托采购协议代理采购协议书被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爱美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委托采购合同条款。第一条 乙方的责任:
15、1,甲方所需采购业务由乙方尽责执行督导,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2,为甲方寻找合格厂商,如实提供工厂生产经营状况。3,为甲方寻找所需的样品及物品,为甲方取样,验货,出货事宜。,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范围: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从接单到出货一条龙系列服务(乙方于任何第三生产厂家的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再下单给工厂进行生产。2,乙方接到甲方详细注明(比如材质、尺寸、颜色、数量等)的询价单后,须在2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若遇特殊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乙方的利润空间内单价在福建省区域最低,如甲方有发现同型号同款式同材料的前提下单价有低于乙方提供给甲方货物
16、单价的经甲乙双方调查取证证明(非原厂商和恶性竞争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有价格问题的货品的差价。第三条,关于交货期和品质:1,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乙方有责督促产品生产进度。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如是因乙方擅自改变导致交货延期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品质:乙方需完全依照样品质量进行组织生产和出货。(样品确认要双方签名盖章各自封存。)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 30 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
17、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其它费用:1,甲方所采的货品,如需额外深加工,如贴条码、重新包装、分类等,而临时需要裁增员所发生的加工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贴。2如有需要直接去工厂验货,在的住宿费用按¥120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超出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3,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福建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福建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货品出
18、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a,,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b,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
19、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第七条,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 壹 年,即201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3年10月 25 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协议签订权。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1. 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生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备注
20、:在2010年11月25日之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日期:日期:加一个 换货。如有与样品品质不一样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商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看下有什么问题,对我公司有利的要加什么条约。主要的就是乙方的利润空间内这一句。 修改下,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
21、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
22、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
23、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
2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
25、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
26、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
27、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
28、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3c017656-9f1c-4704-9a3a-34e2943ec33f_xlj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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