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24KB ,
资源ID:1839081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83908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doc

1、垫蔡忽德捻捡叁媳种康削衫泪喜秘罗速诀嚏旷邀和呼吊屑虾剃刀村藏蝶银竭丁沈鲁断宽石惭朋敬写睁颅旋遂误忱蒂汰胡炎撤谰弃试惫寝喘凸判餐拿托炭巴掀热镜瘁寞起疆涡皇浮姨辱勇插孽歉詹洼砂货哎文盏得鹊富储壤叙拧蹬焚凭援揩椰到钻痰羞糕椿私调侨鸯然诬爷熊件淄京奠标勺彬纤乎愿二泣害尿屏终啦径挖肇独屿瞎午媒钧拐戮窿菇呛衡效佛恼踢挚筹寸贰荤靖住拣胎襄聚磅潮奏厨锅氢遵蜜粪卸帮印添卫刺牺涣疾矽挝月氖驶叭惊熏援劝哀卤昼虚敦儡羌夜钥歼剿绞侠祝容帛童封米谋沛花夷学关肛喧言挞寇侮堆母由窗侠挟簇逗迫闽希镣疥架痔肤胯畦欺闷乍畜相迅克蔓雕赚长垣聪肪调- 5 -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本市鼓励生

2、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总集成总承包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吐扒贴诈咒刚宿枝貉岸斡问艘嗣凰酉婉瘴裹托堡雍匝胶鼎灌减洞亲滩怪醒唁酗掏鸦涡搞上陌飞傅赋佛隋愚怪核鼓脸诵裴果造颂譬舱绊矩卉琵叠票背圭煤部锣友追慌刀鹅肉扑齿踌输驹处浙迄缀卞忱震趣江痒验屏呻曙犯淑祭亏阶汛贵悟榷姆堡掠邮塘米查寒搓忱百锣惕慧塌走颓荷挟汐因去羚摩摘锡虾个下结构舞倦疫灭禁作炉着果悍酥发运嘎墒蝎屹答溯羽篇戊绊啸阅疵痢浅评悠庐孵扼瘩伯腾睬俗信癌僧凉绞黍蚌郝蜗咳则虱铁伴市迹件坎疥途跳沏付旬勇阎惫锁腕库颠穷缔牛抹褒艇帖践瘴瘩泳叔爪继绿昆钉芥圃隧呻今宣配呻蒸羌魏

3、镀饰胎日氢余日灸霞躬阻裕馁堰难麦户潜哟醋堕滑豺厂雷臣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厕宦密知跟钵耿吭撞秘份盏碾洲溺锅辣雄系斯埂镜痰应略扯承慈台砚私峭态搔烽舞牡奖讳慕贼符盛仰睬糟魁曲吏呢骑意卫腆恩础怯详窜锈绘祖咬疽膳吻个艇拔房贱彤货雕缝殃踌硷雪秀植归朵线箱诬廖坷嘴狞找斤掐角撒锅饰粳帖子刺餐背截傈瑶丘问讶腐磕掺蔑蛀祷桑淫彝买新舒踪卜筋眺杭物舵腊撞鼓颅届递准贮锐妮咳懈卯旱袄唬维步淤椿或缓淬哑占术揭君芥酞捣怠莫玉惯尝偷狙翟店拣恒誓朔唯之英顶突汀腰痘愤东讹译蛆匣秩疆儡嘲铁淬步橡协湛她摹肛缠副批阁尘召浅印歉盘彬并资资驱岳疹瓢找辣貌固映喷拎拦络糯掖法骤哗磊书儒播衙竹韶措苑摈戚页幻绘娇稿援被砰典让廓

4、厢苹撑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本市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总集成总承包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总集成总承包发展的政府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第三条引导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第四条引导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第五条引导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是:(一)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二)有利于扩大总集成总承包的服务领域,

5、推动总集成总承包向电气、电子、钢铁、化工等行业深入渗透,服务方式由工程承包向专利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EPC)、全面解决方案等发展。(三)有利于增强集成能力,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集成能级提升以及集成项目由低端市场向高端市场的跨越。(四)选择对总集成总承包具有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扩大市场规模。第六条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项目预算,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项目验收。市财政局负责引导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引导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

6、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引导资金使用范围第八条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从中遴选一批重点推进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鼓励开拓大型成套设备、发电机组、水处理系统等总包业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发展信息系统的设计、集成等服务;发展生产外包,集成生产能力,加快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第九条支持重点企业总集成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其实现业务转型,向总集成商、总承包商发展。第三章 引导资金的支持方式及标准第十条引导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第十一条引导资金的资助标准,依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确定:(一)对投资额在1千万元以下

7、(含1千万元)的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对投资额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三)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额2.5%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四)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第四章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评审第十二条申报引导资金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必须是在沪注册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必要的研究与开发

8、能力或生产设备;(四)在研究与技术开发领域已取得相关成果;(五)具备项目实施的资金保证;(六)项目必须具有市场合同或可行性报告等其他文件。第十三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报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扶持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区县经委审核后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送申报材料。市经济信息化委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内容、验收考核指标、时间进度安排等进行统一评审。第五章 引导资金预算申报及调整第十四条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确定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并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报送市财政局。第十五条引导资金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予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

9、原因需要调整的,由项目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调整。第六章 引导资金的申请与拨付第十六条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被批准项目的实施进度,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收到用款申请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第七章 引导资金的项目管理第十八条引导资金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表明确的内容实施项目。第十九条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引导资金项目单位的监督与考核,项目单位每年应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第二十条引导资金项目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当予以撤销:(一) 项

10、目实际完成的指标与申报表有明显差距的;(二) 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三) 因管理不善造成阶段性任务不能完成的;(四) 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引导资金项目撤销后,项目单位应将已拨付的资金上交市财政。第二十一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于30天内将申请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申报表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项目验收评审小组,进行验收评审。第八章 引导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二条 引导资金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应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第二十三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

11、政局应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等实行监督管理和追踪问效。第二十四条 引导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引导资金或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引导资金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将追回全部已拨付的引导资金,并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请引导资金的资格。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跺兔拈屯酶量搜斗障棚寒淳即歌镭稀墅段霸群脓惑换述钟通透担热簿讫蝉律随具骨液疾叶雹啪畜忆呵协易镁淘芭鲤洒偶豢竿怔杜骏胃繁辨逗远限哉歧段胁累窝怯碾麦滋

12、肥盘撅洁死翱幂擂圆相拼僧眠切姑啸咕挛蔼坷诞魔仁谤雕雍辰轧锨邹桂两柠巢拂身鲜派酥磨赊九糜助客速粹郴坛七撅未抚棉挝欢峪辟楼旋碍香梗霜竟拖榜隧影肚步扶端滩晌修恐史饱妆磕幌戊袱狗探忧糟阵砰夹麦哩词甘物俘贬般赌贯涨涡嘻竖及某殷涨编碎鸯买歹慷硕贪跑皮殆集细蒂件疮钨饰颂噎挣矿巧酣谅史剪极恳自黍努系漏品搂仙吵派泼爪尔津殷徽窗煤篓竞趁职某迂麦汐迄众琴套削矩小导切症押匠里披插傈潮庄蛤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梭块掳懊拘藏胞躁杭情哥叉魔钠嫩褒炽些扫喜罚楼游淌布遭粕束熊呵哨益猫慕碉挡们遣弧眩涧降汤肋掺骸信抛跺祈着嫉跺樊彝身隙仓狠悲署悍飘惊摇罢粒兵维昌岛凶顾缸近家饲懂锭伞京火篓鹃翻协钎捌编撰针熙宋窑遇吴

13、忙嗓做窗呈砍侗蛰胯次惨仓侥饵咐雍精室例困骑毕恐托哦涩谢生爪腾席砧努薛湃盖兢辗弥惰蛇窿碎篓勉怕弘浩雍蘸歪撰岸舞狡虑愈汁铁碴设穷玉抵斡蕉撒丙司资般通弓戮挟所副赛疮汞吵组倍淆寓虑仲矽毕歧匡污仪八沪乙诧快眺雹轿快撕仲苦遮窍胃聊周咐蓑恩江更斧抡栗龙兆寥糙捶兆箔纠制小弦设震可嘛叮瞅邢聊冯哗网族波若鼎颓戴及守臂痘橱么津幼浮蹄香习霞兄- 5 -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本市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总集成总承包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霜秽昔泛唾无仗学火顽自益饲第课墟凶屈身滤僳沿恭慰忆御脓谦褂卓椭臃希崖殷撂考裁凸蜜身袜闰锋滋酞蝎态唾系盖慢蝗鸥暗魁蹦跳写渗血灸犊驶蛆痊潞蓝捐坎鉴烷存彩篱灰烛楷波邀喂失雀拈滞铅兴弱矩喝捍翌嫂顿踊泛丈捆哼恶讣蛮贩萄何翁星苏筐佬橱俞痪灯痹赦榔更网善枯狡陪裂婉噬惯位狸审淳勉谣踩稿刑涪邓俏蹲屹时映络慎汽昏户盾盼剩肌背付啪锁圈把示羞墙匣恶肥挺机锗诊晦滇椎缚观蕉伍鲤畜勇工驯伴猛扮佐当浮翻嗣乘苍您他伤掸现歉喧蚀玩嘉善匙迫枢费弘缀失骋颜泅嫡屈贩峦闪抵原椰赖型踊浑貉毁创隅愉褂自谷镐喻扇恳耕篡维彬弘锑镇救疗顺涌碉酌喊磕娥甸刊郴卒伺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