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宿城一中城南学校一期附属场地平整协议书 发包人:徐州博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宿城一中城南学校一期场地平整协议书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
2、名称:宿城一中城南学校一期附属场地平整协议书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承包造价:暂按 万元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按现行定额计价及相应的取费文件,取费文件有区间范围的按规定的下限计取,不同时期的材料价格参照《宿迁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取费文件执行至2008年3月1日前,所有规费、税收乙方自愿不计取),乙方承诺结算让利幅度为20%,工程变更在1000元以内不调整。 4、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2008年 月 号 竣工日期:2008年 月 号:以实际开工为准 5、工程质
3、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必须通过甲方、监理、设计、质安站验收.因验收不通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由甲方指定的五金家电汽配城商品房用来冲抵工程款,房屋价格以当时售价为准,乙方自愿承担在办理房产证等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保修金为总价3%,一年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 三、乙方承诺 1.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按规定办理好工程各项保险。 2.乙方须具备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不得违法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接受甲方按合同价的
4、20%处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自愿放弃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并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按时足额交纳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规费、一切税收。 4.乙方自愿带资建设本工程,确保资金满足建设需要。如不能满足,自行撤出,已建工程不结算。 5.乙方应自行调查、测定各种建材(甲供材料除外)的市场价格及价格风险,并承担因市场价格波动的各种不同风险因素。大宗材料必须是国家二级以上的企业产品;其材料的质量、规格、品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入现场的材料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书,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检测实验费乙方负责. 6.有足够的机械、人员、实行自负盈亏,承担与本工程有关
5、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7.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出现任何安全生产问题,如出现安全事故,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 乙方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施工工人工资,杜绝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保证不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停工、聚众闹事等现象,如出现一次自愿接受甲方伍万元罚款,如后果严重,乙方自愿放弃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并承担一切后果。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或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一方不履行,均按合同价10%赔偿对方违约金。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6、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2008年 3 月 8日 宿城一中城南学校一期场地平整协议书 发包人:徐州博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宿城一中城南学校一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合同综合单价为9.0元/m2
7、包干价),暂定价预计2。00万平方米*9元/m2=18。00万元;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二) 具体做法:土方倒运,路基碾压,300厘米厚渣土碾压; (三) 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需按照业主方认可的方案或者标高进行场地推土平整,及场地碾压(50cm一层)碾压机采用带振动压路机碾压,土层压实密度系数应达到0。9以上,经业主方验收合格认可为准; (四) 工期: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期; (五) 付款方式:路基土方完成暂按:18*30%=5.4万元进行支付,剩余部份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总价款至95%,其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8、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中甲方应做好业主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签证及各项拨款手续。 (4)若在施工途中出现与甲方相关的问题,甲方应尽快解决办理。 (5)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保证进度,保证质量的完成工程项目,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返工,二次施工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6)此工程包干价甲乙双方已定,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加价或提价。 (7)在以后的施工中,乙方无论是盈利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在施工中,若发生工程事故(如死、伤、残)乙方自行负责
9、甲方概不负责。 (9)若在施工途中出现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停工补偿。 1、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 3、乙方不服从业主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 (12) (六) 本合同一经签定,并产生法律效益,乙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全部的工程项目,若发生自行停工、罢工,一切损失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如有款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
10、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宿迁市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宿迁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宿迁五金家电汽配城一期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宿迁五金家电汽配城一期附属工程 2.承包方式
11、包工包料 3.承包造价、A、C区暂按 250.00 万元,作为付款的依据。结算按现行定额04清单计价及相应的相应的取费文件(取费文件执行至2008年3月1日前,所有规费不计取)。取费文件有区间范围的按规定的下限计取,材料价格按《宿迁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承诺按结算总价让利幅度为 20 %给甲方,工程变更在1000元以内不调整. 4、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天,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 月 号 竣工日期:2008年 月 号:以实际开工为准 每延期一天按2000元/天累计计
12、算延期赔偿金,提前交付使用将按1000元/天给予奖励,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相应顺延。 5、工程质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必须通过甲方、监理、设计、质安站验收。因验收不通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管道完成一半付暂定价5%,石灰土结束付暂定价5%,二灰结石完成付暂定价5%,混凝土完成付暂定价5%,道板砖完成付暂定价5%,工程完工前付暂定价5%(具体比例据实际情况支付).工程款30%拨款,70%工程款用已开盘价格的房屋来冲抵。具体的房号、房价待甲乙双方认可后另行签订。保修金为总价3%,一年保修
13、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 三、乙方承诺 1.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按规定办理好工程各项保险. 2.乙方须具备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参加甲方生产调度会.工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按合同总价的接受甲方合同价的20%处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后果严重者,乙方自愿放弃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并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按时足额交纳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一切税收. 4.乙方自愿带资建设本工程,确保资金满足建设需要,如不能满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后果严重者,乙方自愿放弃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并
14、承担一切后果. 5.乙方应自行调查、测定各种建材(甲供材料除外)的市场价格及价格风险,并承担因市场价格波动的各种不同风险因素。大宗材料必须是国家二级以上的企业产品;其材料的质量、规格、品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入现场的材料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书,方可投入使用.所有有关检测实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6.有足够的机械、人员、实行自负盈亏,承担与本工程有关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7.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出现任何安全生产问题,如出现安全事故,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 在甲方按本协议及时拨款情况下,乙方确保及时、
15、足额发放施工工人工资,杜绝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保证不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停工、聚众闹事等现象。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可能,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押直接拨付工人。同时出现一次自愿接受甲方伍万元罚款,视为乙方违约,后果严重者,本人自愿放弃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并承担一切后果.如甲方不能按本协议及时拨款,所造成后果甲方负责. 9。该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因质量问题致甲方与业主产生纠纷,乙方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必须到现场予以解决,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则甲方与业主处理的方案(包括调解、补偿、赔偿等)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不能提出任何异议,甲方亦可以从剩余工程款或工程质保金予以扣除。 10.若因乙方延
16、误工期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向业主交付商品房,则产生延期交付违约金及其它损失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本补充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条款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人或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一方不履行,均按合同价10%赔偿对方违约金。 六、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2008年 3 月 8日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