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奖惩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奖惩的方法、额度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奖惩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1102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3 职责和权限3.1 公司经理负责年度安全奖励计划的批准;3.2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各单项安全奖励方案的批准;3.3 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奖励计划、方案的拟订,负责按批准计划、方案组织实施;3.4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奖惩专帐的建立和管理;3.5
2、公司经理、书记、主管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现场、各级领导及公司各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方面具有奖罚权;公司工会、团委具有同等奖罚建议权;3.6 项目部、实体单位相应领导、部门对本单位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具有相应的权力;3.7 工地相应领导、专职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具有相应权力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安全奖励4.1.1 每年年初由安全监察处提出安全奖励计划,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确定当年安全奖励基金的数额,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监察部组织实施;4.1.2 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各项安全活动的奖励和安全考核的兑现;4.1.3 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奖
3、惩专帐,由安全监察处掌管、使用;4.1.4 安全监察处每次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前,应将安全奖励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4.1.5 公司对项目部、实体单位的各种安全奖励,当奖励金额在0000元以上时支票支付;当奖励金额在10元以下时可以现金支付,对班组、个人的安全奖励以现金支付;4.1.6 凡在安全施工(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公司可授予荣誉奖和物质奖;4.1.7 凡在施工(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提出并采取了紧急措施,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者(包括各级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全奖励500000元;4.1.8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实效的重大发
4、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有关人员给予001000元奖励;4.1.9 发生事故后,对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荣誉奖和2000元的经济奖励;4.1.10 项目部、实体单位实现全年安全指标,公司按每年初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给予年终安全奖励;其中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者”按奖励总额的10%奖励;4.1.11 对在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竞赛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按相应的竞赛办法予以奖励;4.1.12 项目部、实体单位可参照公司建立本单位的安全奖励基金,制定奖励细则.4.2 罚则4.2.1 事故处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按下列规定处罚:a) 发生一次死亡一人至二人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
5、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公司视情节扣罚事故责任单位100010000元,同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个月奖金,责令事故主要责任者下岗一年;b)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公司视情节扣罚事故责任单位1050000元,同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一年奖金,并与解除主要责任者解除合同;c) 因施工(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因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发生的死亡事故,除按上述进行处罚外,根据安全岗位责任制,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d) 对发生重伤事故(
6、包括轻伤及三人以上的群众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公司视情节扣罚100500元,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3个月奖金,事故主要责任者6个月奖金。e) 对年度累计负伤频率超指标的单位,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扣罚事故单0050000元;f) 对补报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处罚事故单位10000500元,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各0000元,处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400元,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00元;g) 对补报轻伤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处罚事故责任单位50100元,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各00元,处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200
7、元,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10元。4.2.2 细则4.2.2.1 各级领导抓安全工作要责任不到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生产任务的时候,未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处罚有关负责人员0元;4.2.2.2 不支持安全工作,影响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处罚有关领导者元;4.2.2.3 施工生产项目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即开工的,处罚该项目工程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各50元;4.2.2.4 施工任务单无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如通道防护,脚手架、安全网等未计工、计料随项目同时下达的,处罚该任务单编制者和签发者各0元;4.2.2.5 班组长在每项工程施工前,未对工人进行“三交”和
8、“三查”的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发现一次处罚有关班组长元;4.2.2.6 对重大和危险作业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处罚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50元;4.2.2.7 机关部室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处罚部室负责人0元;4.2.2.8 安全监察人员监察不到位、不能及时检查出安全隐患、对违章现象不制止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罚者,处罚有关安全监察人员5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9 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在现场不佩带安全监察标志,处罚监察人员5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
9、;4.2.2.10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听安监人员劝阻,围攻、阻挠、无理取闹甚至刁难、谩骂安全监察人员执行公务者,处罚有关人员100元,对情节恶劣者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责任单位负责人3元;4.2.2.11 对无故不参加行政和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考试人员,扣罚3元,另连带扣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并令其补考;4.2.2.12 新工人入厂(包括合同工和实习代培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每发现一人处罚有关责任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元;4.2.2.13
10、 施工班组安全活动放任自流,无内容、无记录或无故不活动,发现一次处罚有关班组长或班组负责人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4 与分包商签订承包(劳务)合同,未经单位安全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处罚签订合同负责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4.2.2.15 分包商施工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未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不配给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具),处罚分包商负责人30元;4.2.2.16 分包商应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参加由其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处罚应参会人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专业分包商
11、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7 接到各种“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逾期不处理,或虽然处理但未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及时报请复查的,处罚被通知单位执行人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8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处罚发布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9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提示和告知,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处罚被通知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20 不认真吸取
12、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21 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问题不及时处理,处罚被通知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22 安排未经体检、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处罚安排者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23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处罚更改人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24 安排工作方
13、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气割等工作,处罚工作安排人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25 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冻、防摔跌措施,处罚工作安排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26 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处罚工作安排人30元,
14、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27 安排或默许不具备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处罚工作安排人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28 安排或默许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和超负荷出力,处罚工作安排或默许人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29 发生事故不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处罚工作安排人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
15、位负责人10元;4.2.2.30 违反职业禁忌病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处罚工作安排人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31 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职工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处罚强令者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32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经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处罚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33 进行违章和事故处理时
16、,擅自降低标准或免于处罚,处罚处理工作执行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34 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处罚招用人、分包人各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元;4.2.2.35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处罚脚手架准用人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4.2.2.36 施工项目没有安全措施,处罚该项目工作安排人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37 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处罚该
17、项目技术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元;4.2.2.38 安全措施滞后于施工生产,处罚该项目技术人员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00元;4.2.2.39 岗位安全职责不清,处罚本人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40 教育培训不够,施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知识,处罚该项目安全监察人员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41 安技措施计划不能与施工项目三同时,处罚该项目经营计划技术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元;4.2.2.42 安全目标管理内容不明确
18、、不具体,处罚该项目安全监察人员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43 没有建立完整有效的安全监督制约机制,处罚相关安全监察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44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罚安全监察人员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45 安措经费没有建立专门台帐,由安监部门掌握,做到专款专用,处罚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各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46 现场专职
19、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4.2.2.47 重要或危险部位没有或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处罚安全监察人员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48 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处罚安全监察人员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0元;4.2.2.49 没有给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处罚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50 没有建立安全教育个人档案,处罚相关安全资料管理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
20、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51 没有进行作业项目危险点辨识和危险告知,处罚相关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各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各10元;4.2.2.52 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没有按照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进行,处罚被通知整改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53 重要危险项目施工没有设专人监护,处罚该项目区域工作安排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54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没设监护人,处罚该项目工作安排人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
21、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55 安全监察人员对现场违章和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得力,检查情况未记录在案和及时汇报,处罚该项目区域安全监察人员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56 现场安全专职人员没有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处罚该项目工作安排人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57 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处罚该项目区域安全监察人员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58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
22、全帽,将安全帽当座坐、帽带未系在颌下,帽壳、帽衬、帽绳、帽带不齐全,无产品合格证或超过使用期限,对违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59 进入施工现场着装不整齐、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60 进入施工现场随意吸烟,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元;4.2.2.61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
23、.62 非司机在施工现场驾驶机动车,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4.2.2.63 厂内机动车超速行驶,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64 厂内机动车辆违章乘人,对违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65 现场施工中开玩笑、打闹、追逐,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66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对违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
24、位负责人10元;4.2.2.67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68 在金属容器、管道、隧道、烟道、夹层内或潮湿场所施工,不设监护人,无通风,电器及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扣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69 施工电梯超载或人货混装,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70 用敲打电梯棚的方式进行联络,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
25、位负责人0元;4.2.2.71 在禁火区、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处罚工作安排人和违规工作人员各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各10元;4.2.2.72 在锅炉房、汽机房,焊把线、电源线、氧气乙炔带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无防护措施,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73 在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通风和防尘装置,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74 非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
26、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75 高处作业前没有通过身体检查而从事高处作业,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76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安全绳无合格证,环、钩有裂纹、不齐全,未高挂低用,未挂在牢固可靠处),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77 高处作业时,没配“工具袋,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78 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
27、物品废料,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79 在无任何防护的单梁上行走,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80 高处作业时坐在平台,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81 高处作业休息时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82 高处电火焊作业时,对下方易燃易爆设备,不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对违
28、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83 随意移动、擅自变动、损坏、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84 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四口和“五临边”没有盖板或栏杆,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4.2.2.85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不及时更换、维修,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86 交叉
29、作业没有隔离层或不牢固,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87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没有安全网,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88 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不设防护立网,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89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四周没有警戒标志,对该区域安全监察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90 垂
30、直上、下攀登作业时,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无防护措施,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91 使用便携式或移运式电动工具,如砼振捣机、蛙式打夯机等不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92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动机械,未装配漏电保护器,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93 电工带电单独作业,无人监护,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
31、.2.2.94 随意拉、接电源线或埋深、架高距离不够,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95 电源线直接钩挂在电源开关上或直接插入插座上使用,罚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96 使用电动机械下班时未拉闸断电,关闭操作开关,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97 熔丝用铁、铜、铝丝代替,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98 一个开关接两
32、台及以上电动设备,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99 小型电动工具及移动机械用花线或塑料线接线,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00 电源线直接绑挂在金属件上,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01 电源接头或裸露处,不用绝缘胶布缠裹,而用塑料袋、布等非绝缘材料代替,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02 电气设备没有防漏电装置使用
33、时,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03 电源箱、配电盘和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等配电设施无防雨设施,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临电工作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04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机械无可靠防雨、防砸棚,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05 现场使用不合格的移动电源箱、刀闸、电线板,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
34、;4.2.2.106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临电工作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07 固定电动机械无可靠接地,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临电工作人员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08 设备固定式电动开关位置与相关配电箱间距大于5米,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临电工作人员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09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对违规使用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
35、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10 电动机械传动、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机械工作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11 电焊作业人员不戴面罩、着装、专用手套,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12 电焊机壳,残缺不全,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机械工作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扣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4.2.2.113 电焊机一次线大于3米,拖地,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
36、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14 电焊机二次线用钢筋、架管代替,对违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15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或串联接地,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临电工作人员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16 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无防触电措施,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17 氧气、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8米,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
37、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18 氧气、乙炔瓶距明火距离小于0米,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19 氧气、乙炔瓶无防震圈,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20 乙炔瓶倒放,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21 工作完毕,不关闭氧气和乙炔阀门,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22 乙炔瓶无回火装置,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
38、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23 氧气瓶、乙炔瓶、油脂和油漆等易燃物混放一个工作间内,对违规存放、管理者处罚各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元;4.2.2.124 氧气瓶、乙炔瓶放在同一个车子内运输,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25 氧气(红色)、乙炔(黑色)皮管混用,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26 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
39、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27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或当照明用,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28 起重作业信号指挥者,不用旗语、哨语或其它联系方法,行为不规范,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29 起吊时,固定钢丝绳与梭角处直接接触,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30 起吊过程中人员站在起吊物上,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
40、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31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较长时间停留,未将葫芦手拉链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未加保险绳,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32 重大起吊作业,超负荷作业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33 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检验的吊索具,链条葫芦折成单股使用,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34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41、或有缺陷时使用,对违规使用者或该区域负责机械工作人员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35 起重机械工作完毕后不切断电源、不锁好夹轨钳,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36 起重机司机上班时间在操作室内看书、织毛衣、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37 起吊一定长度、易滑物件,采用单点兜吊方式,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
42、4.2.2.13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未拴牢固的溜绳,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39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被吊物的上方操作,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140 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41 利用倒链的链条直接缠绕吊物,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42 攀登脚手架上、下工
43、作面,对违规者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43 脚手架上超负荷堆放物体,对违规堆放者或该区域专项负责工作人员处罚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0元;4.2.2.144 脚手板未满铺,有空隙或有探头板,脚手架纵横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违规搭设者或该区域专项负责工作人员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0元;4.2.2.145 随意、擅自拆除脚手架,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46 悬挂或吊架无保
44、险绳,对违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元;4.2.2.147 手持工器具及小型材料上、下梯子,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48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夹角过大或过小,无防滑措施,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元;4.2.2.149 两人站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50 梯子最高两挡站人,对违规者处罚3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
45、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51 戴手套使用钻床、车床及清除铁屑不用铁钩,对违规者处罚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52 操作传动、转动机械或车床时长发者未盘入帽内,或不坚守岗位,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2.2.153 在旋转机械的传动、转动部位上方站立、行走、加油、检修或戴手套触摸传动、转动、滑动及旋转中的工件,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4.3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规定说明4.3.1
46、执行奖罚规定,要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4.3.2 对同一单位、同一现场、同一部门、同一领导或员工的奖罚,公司或所属各项目部、实体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问题进行重复奖罚;4.3.3 各种奖罚应按国家电网基建110号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填写217.0401安全奖励登记台帐和1。0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4.3.4 凡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件,以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为准;4.3.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实体单位以及专业、劳务分包商和供应商带料在现场深加工活动;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于安全监察处;4.3.6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5 记录17.401 安全奖励登记台帐7.04-0 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安全奖励登记台帐编号 : 217。0401日期受奖单位或个人奖励事由颁奖单位奖励方法备注荣誉物质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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