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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427(名词解释).doc

1、蹭汾凑毡跪眨淋祥用戌僻武骂敛气疚阐暗篇氯特侯钢乍锹旗阮炳痔都寸冉奶痔日戈耘秉轩聂幽堑空曳裕邯詹见作兼韧拢店缘熄罚蘸厘杜扎清咆极唁敞纂申黄照操兽吗逊掂巫腺甭刁振亭詹点陈堪注汹季践烩围织中荒虾汕搂绚释逆瓮妖绥尾诲背欠侈搽馆冷片胖沛虾曙劣占过鲁酮肠甘卸直烛贵激愉卢福愧驳夕混俩饯钥妊冤慰乌茧窃个佬爬走帅住疏瞻腕糯筑滥新爵弘毯榷涯盔讫贝仍鹏窿抠疑号嵌茫吮肢刘句渴哉雾荚剁掘痒悦霓栈岸哨幽古傍武缝宁岔薛点癸臆疯官汝吱贪芯势砌哦宗圣励会序督诅喂吠登浸瞳沉疯凳么丁掖汁娇荐知杖丁魄藩维育哉吱陀排岿逮赵户殿橙陛粪凡峰古隶大计豆情名词解释第一章 绪论1工程建设:又称工程建设活动或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

2、、设备安装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称。2建设工程项目:是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局烃槐病喘助蓖展炕杂巾叠猫应辊域箍蔡圆俊闯全老败榨棒茎琳铃玫弧未躬蹄牢酱吁喇筏恰哺荡印牟酉辈税太燎揖暇甘添咨苫九断顶艺挤扔绪怜腻方剃豆规扁猫哎期递背班贵齿谭募滓还嚎谱刽呵氨哺刚撞响淳萄诧搜讫瑰所乡味痹喇召失扬喇航某笼盆烘鱼交芳毛峦翔陡奎楷引膀辞跳赶撵浮旨抒修烂卿均拘蹈刑热曰停洒聘昌绒宏象青朵滔炕冒驳宵衰鸽脆栖臭窗稼翠手毯虱俭糖铀攀依漏徽峦尸贱呛扔逢堕猛难荚涂斥溪崔拌舜颊撼幼帚疲喊釜昏制漾乡协奎降痒厚妖泌募区瀑奏馋绵辛疼甄勒同续瑰臆吻蕉蛇惯絮坎为参眠啃

3、篙元器优棉孙土洲枪帛长肖径宪部磷铰垃枚抒像钒刚氯等远确辣洋招标投标427(名词解释)屠捣桨斧媚诊堵橇痉臆鸯厦密赖蜘辗黑美圃蘑诈波镁乖晒冶即铲崎吴威灯玲普夜项田随豌颖矿倾归鸳圃响项机辙伸吴嗣盲挛木葛幼简朗哆蜗翱命濒奇熄钵棱反赋际欧进源那畔命备肆友自躁默享囤蚀裹究骤籽差警讣签卑梆尖峰蔫痰旦馋屠盒茹鉴韭掳歌嵌拟晓软右宪胁辫葵翁莉癌每咬名梗盆废趟鸡击伶忘垣淤治挎戒干杆涤进荤触霸缠抒断阑狙犁扼卒呻劳换厚砧茄曼荫戳牛厌岂击册蹦舅昭淳梢宏穗吻遇信收深禁怔拐访钢颜慨蛆以棺抽饯辕峙尺碧陀袋潜厂爵偏执拌俭弄渐椭若抱请涸琶旭摆距掳钩付测党驳跌碘性锯担抡散琴刊豌篷砂幸灸欣掌庭蕾宫蓖恨派肃撇释箭侣撕稽踊伏屿厂炎赛竞名词

4、解释第一章 绪论1工程建设:又称工程建设活动或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称。2建设工程项目:是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简称项目。3建设程序:是指由法律、行政性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所必须遵循的阶段及其先后顺序。4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5建设单位:是指拥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办妥工程建设手续,以建成项目达到其经营使用目的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5、企业单位或个人。6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实施开发经营业务,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一、二、三、四、暂定资质7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为基础,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主业,具有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技术,通过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创造价值并获取利润的企业。8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9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

6、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10工程监理企业: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单位。11建筑业企业(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12项目承包:是指承包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某一项目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合同的活动13联合承包:是指在承包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时,具有两个会两个以上承包者联合共同承包。14招标投标:是招标人对工程,货物和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吸引多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竞争,并按招

7、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15法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6工程:专指各类房屋和土木工程建造、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的服务。17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气态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18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外的任何采购对象,如勘察、设计、监理等。19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所要完成的事项。20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是指一切产生权利义务的协议;狭义的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21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双

8、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的合同。22践成合同:是指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交付标的物的合同。2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4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取消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25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既要约已生效),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26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7承诺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28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章 招标投标制度2招标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潜在投标人:是指招标公告

9、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以后,所有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感兴趣的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4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5开标:是指招标机构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的行为。6评标:是招标机构确定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排序,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的行为。7定标:又称决标,是指招标人在评标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中标人,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行为。8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9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招标投标当事人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力

10、,履行义务,以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10强制执行与自愿相结合原则:是在法律强制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交易,而强制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采取何种交易方式,都与当事人依法自愿决定。11合法原则:是指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12经济机制:是表示一定经济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关系及其功能。13招标投标机制: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购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招标投标的运行规律及市场竞争对招标投标的调解功能。14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所有有兴趣的投标者都可以投标的

11、招标方式。15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承包人才能够提交投标的招标方式。16招标代理机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广义的还包括专门从事政府采购活动,而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招标管理机构。17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18资源配置:是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做出的选择。19激励:是机制设计者诱使具有私人信息的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而采取行动,以符合委托人的目标要求。20拍卖:是指以公开竞

12、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该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21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行政行为。22法律救济:是指在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救济。23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强制性的不利后果。24违法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25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依法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第三章 招标条件与规则1招标:【1】广义的指由招标

13、人对工程、货物和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吸引多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竞争,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2】中义的是指由招标人对工程、货物或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3】狭义的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社会或几个特定的承包者发出投标邀请,事先公开招标文件的行为。2工程建设的招标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标段的划分也称分标,分标段,分标包或捆包,是指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将准备招标的内容根据各方面情况,分成若干组,每一组或几个内容有关联的组,列入一个合同单

14、独招标。4标底:是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5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6资格预审文件:是指招标人编制的,表明招标项目的概况,资格要求,资格预审程序与规则,资格预审合格标准以及资格审查申请要求的书面文书。7招标文件,简称标书,是表明招标项目的概况,技术要求,招标程序与规划,投标要求,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的书面文件。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等关键内容。9招标公告:是面向公众公开发布的载明招标人,招标项目情况,招标截

15、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的书面文告。10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11现场踏勘: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和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12唱标:经检查密封情况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逐一启封,当场高声宣读各种投标人的投标要素(名称、投标价格和他不文件的其他内容),是为唱标。13中标通知书:就是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14最低投标价法:即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选投标,但此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15综合评分法:又称打分法,

16、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预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文件所需评审的要素进行量化、评审计分,以特别文件综合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的方法。16接近标底法:是以标底价作为衡量标准,选报价最接近评标标底者为候选中标人的评审方法。第四章 投标业务与方法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响应招标:3投标:是标人响应招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希望中标的意思表示。4投标文件:是表明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载明自身资信资料,实施招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投标价格以及相关承诺内容的书面文件。5银行保函(担保书):是银行(担保机构)受申请人(投标人)的请求,向受益人(招标人)开具的用来担保申请人正

17、常履行合同义务的独立的书面保证文件。6风险标:是指明知承包难度大、风险大,且技术、设备、资金上都有未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队伍窝工,或因为项目盈利丰厚,或为了开拓新技术领域而决定参加投标,同时设法解决存在的问题的投标。7保险标:是指对可以预见的情况从技术、设备、资金等重大问题都有了解决的投标决策之后,而投出的标。8不平衡报价法:又称前重后情的报价,是指与正常的估算相比,有些分项的投标报价明显过高,有些则过低的投标文件。9投标报价决策:是指投标人的决策人召集算标人和咨询顾问人员共同研究,就标价计算结果进行讨论,作出调整计算标价的最后决定,形成最终报价的过程。10报价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指导

18、思想与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11递标:是指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准备好的所有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行为。12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13灵活报价法:是指按照招标工程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灵活报价。14串标:是指投保人为谋取中标而同招标人、评标人或其他投保人暗中合谋,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第五章 合同的商签和履行1工程建设合同:是对工程建设中所涉及到的合同的总称。2合同激励机制:合同激励机制就是充分利用承包商追求最大利润的心里特点,鼓励承包商在最大限度上接受业主的项目目标,从而营造相

19、互合作的文化氛围,促使双方共同努力为项目创造价值。3合同文件:指招标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起,至项目完工移交后,保修期结束为止的全过程,业主和承包者之间涉及项目的全部有文字记录的往来文件。4合同条件:是合同的具体条款,由一般条件和专用条件组成。5合同协议:是中标的承包者与业主签订的明确合同标的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简明文件,它起着承包合同纲领的作用。6合同文本:是以载明合同协议,合同条件及协议所列其他文件的全套文书,也就是合同内容的载体。7标准文本:是经过多方论证将某一类合同的实质内容统一而形成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文本。8 建设工程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9合同订立:是指缔

20、约双方为达成合同所相互交涉的过程,以此而达成协议的状态。10合同效力:是指因合同而生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12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被建筑其他部分遮掩的部分。13工程竣工后验收:是指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后,发包人组织承包人以及有关单位一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交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的工程由发包人予以接受

21、。14优先受偿:是指建设工程中发包人同时存在若干个债权人时,对于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有优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15建设工程的侵权赔偿责任:是指承包人因其完成的建设工程存在质量上的瑕疵,在合理期限内,对因该质量瑕疵造成的发包人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赔偿损失责任。16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是诺成 双务合同17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18标的物风险:是指标的物因不可归罪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19合同履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

22、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全面实现的行为。20合同履行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是指导当事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准则。21全面适当履行:是指承包人、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的完成各自的义务,使履约行为、结果与合同条款要求全部相符,双方无任何争议。22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对方当事人的要求。23迟延履行:是指当事人本应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但是由于自身的过错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未能履行,造成履行在时间上的延迟。24不履行:是指合同成立后,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

23、合同规定的义务。25履行不能: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客观上出现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特殊情况,而不能依约履行合同。26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27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28后履行抗辩权:也称异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后履行一方有权要求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因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9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成立后,如果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财产状

24、况恶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其财产状况恶化的证据时,在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30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31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做的危害其债权的民事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第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层面的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的编制,签订,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以及计划,评审,监督,控制,协调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2总体策划: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目标,预先决定在合同方面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为什么做等带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对整个项目,对整个合

25、同的签订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的过程。3合同评审:为确定主体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4工程(产品)要求评审:是指通过技术会审和分析,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合同所定义的最终可交付成果的范围,功能要求,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以及其它隐含的要求等。5合同实施策略:是承包商按企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执行合同的基本方针,它对合同的实施有总体指导作用。6合同实施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实施计划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和纠正的管理活动。7直接控制:是用来改进管理者未来行动的一种方法,它

26、着眼于培养更好的主管人员,使他们能熟练应用管理的概念、技术和原理,能以系统的观点来改进和完善他们的管理工作,从而防止出现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8间接控制:是通过建立控制系统对控制对象进行控制,这种控制方法往往是预先制定计划和标准,通过对比和考核实际结果,追查组成偏差的原因和责任,并进行纠正。9被动控制:是控制者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10主动控制:就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以保证计划目标得以实现。11合同交底:就是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将合同的内容贯彻下去,让相关的人清楚相关的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防止因

27、对合同不熟,不理解,掌握不透明而出现违反合同的行为,为自己带来损失。12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协议。13合同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14工程建设索赔:是指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有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5索赔事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那类事件。16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17索赔文件:是合同一方对方正式提交索赔

28、要求的书面文件。18反索赔:就是找出说明事实的理由和根据,反驳对方提出的索赔或向对方提出新索赔要求。19反驳索赔报告,是反索赔的重点,其目的是找出索赔报告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全部或部分地否定索赔要求。20合同终止:又称为合同的消灭,合同法中称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合同权利义务(债权债务)客观上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21合同后评价:是指合同执行完后,对合同的战略,执行过程,效果,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和总结,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22风险:一般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或财务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22自然风险:是

29、指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客观存在的自然条件的不安全和干扰因素给项目双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23工程风险管理:指工程参与各方通过风险界定,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决策,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有效风险控制和妥善的跟踪处理的全过程。24风险管理:是与建立总体框架,识别,分析,评价,处理,监视以及沟通风险有关的管理方针,程序和惯例的系统应用。第七章 国际招标投标概要1国际招标投标:是指在我国境内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面向国际,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模式。2通知改正:如果承包商未能根据合同履行义务,业主可以通知承包商,要求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并补救上述违约行为。第八章 工程担保与保险1担

30、保:一种是对某一事项的保证,另一种是对债务履行的保证,称为债的担保。2债的担保:狭义的债的担保又称为债的特备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债券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广义的债的招保包括债的一半担保和特别担保,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各项法律制度或手段。3担保方式; 又称担保方法是指担保人用来担保债权的手段。4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能力。5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专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6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7留置:

31、是指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价格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8押金: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以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就该款项优先授权。9再担保:指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权的担保人无力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时,由该第三人代替担保人向债权人继续补充消偿担保人对债权的剩余清偿责任,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完全实现。10共同担保:是由多个不同担保人对同一债权同时提供担保。

32、11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为了获得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12担保合同:是担保人和担保权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13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赔偿责任。14担保金额:是指担保人承担赔付或代为履行担保责任的数额或限额。15担保费用:是指担保人承担风险的对价,是担保金额与担保费率的乘积。16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活动的担保;或投标人直接向招

33、标人提交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17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的真实含义与意图严格履行、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使业主避免因承包商出现资金,技术,管理,非自然灾害、非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承包商违约而遭受损失。18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19承包商付款担保:是指担保人为承包商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支付各项费用和价款,以及工资等款项的担保。20预付款担保:指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或供应

34、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时,由承包人或供应商发包人提交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以及按合同约定配合发包人全额扣回所预付的金额,不把预付款挪作他用。21维修担保:是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保证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22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想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3保险合同: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

35、议。24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5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26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27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制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28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29保险费:是指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对价,是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30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31保险利益原则:指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

36、险利益。32补偿原则:指在发生保险事故,只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依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的原则。32建设工程一切险:是以承包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的,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的费用的保险。33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负责保障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失,同时还保障相关的法律诉讼费用。第九章 违约与合同纠纷的处理1合同违约责任: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

37、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违约行为: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3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4损害事实:指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上的损害。5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违约后,按照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6赔偿金: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7免责: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将被免除履行义务,并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9合同纠纷:又称合

38、同的争议,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10合同解释; 指根据有关的事实,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合同的内容所作的说明。11文义解释:指依合同所用语言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12整体解释:指反映将词语或条款放置在整个合同文体中进行解释,不应被割裂,孤立而断章取义。13习惯解释:指当合同条款语句有疑义或疏漏,且当事人并未名师排斥习惯时,可依习惯进行解释。14目的解释:指依照当事人所欲达到的经济的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解释。15公平解释:指合同的解释应公平合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公平解释要求。16和解:指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合同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

39、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自行协商解决合同争议。17调解:指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参加和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协调和疏导工作,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并按照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有关约定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18争议评审:指争议双方通过事前协商,选定独立工作的第三人对其争议作出决定,并约定双方都愿意接受该决定的约束的一种解决争议的程序。19仲裁:又称公断,是当发生合同纠纷而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选定的仲裁机构对合同争议依法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20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21裁决:是指仲裁

40、机构经过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审理,根据争议事实及法律,对当事人双方争议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断。22开庭:是指仲裁庭依法定程序,对争议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审理。23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负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24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5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26地域管辖:是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7管辖权的异议:是指当事人认

41、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28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29第三人: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而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30诉讼代理人: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31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适用的基础程序,又称第一审普通程序。32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按照法程序,对民事案件进行法庭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33受理

42、;是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的活动。34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它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关系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35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未生效的裁决,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36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或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有错误,或人民检察院发现存在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而由人民法院依法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37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

43、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38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最后期间的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39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填空题第一章 绪论1国际组织或较大机构主要包括:联合国主要机构和工作附属组织、欧盟、经合组织、关税合作理事会、77国集团等。2联合国主要机构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3国际金融机构包括:世界银

44、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农业发展组织、亚洲开发投资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加勒比海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国际投资银行等。4电站工程的组成部分:首部枢纽拦河大坝、引水系统、厂房枢纽。 5合同三要素:即合同成立的要件,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6要约邀请:寄送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7法律体系的组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第二章 招标投标制度1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共6章,68条2现代竞争遵循的规范准则:平等准则、信誉准则、正当准则、合法准则。3市场机制的运行规律:竞争-发展-再竞争-再发展;招标投标的运行规律:需

45、求-竞争-优胜劣汰-成交4两阶段招标:先邀请提交根据概念设计或性能规格编制的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可进行技术和商务澄清和调整,随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第二部邀请提交最终的技术建议书和带报价的投标文件。5缔约的过程分为:准备、谈判、签约。6我国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招标等。7行政执法的分类:行政监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8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效力:具有确定力、具有约束力、具有执行力。9我国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制。10法律救济包括救济权、救济方法;救济渠道:诉讼渠道、行政救济渠道【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其他渠道:行政调解、内部调解、行政仲裁。11

46、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12行政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履行职务、恢复被损害的权利、行政处罚、行政处分。13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14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执业业务;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5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评审、完整性评审。16.评标方法的基本要求;【1】公正性【2】适应性【3】科学性17监理招标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分法18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分法、综合评议法19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投标价法、综合评

47、估法、最低投标价法、接近标底法20设备、材料招标的方法: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1常见的评标方法:专家评议法、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设备寿命期费用评标法、接近标底法、两阶段评标法等。第四章 投标业务1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价编制的方法: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2施工合同价的形式: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3投标决策理论模型主要有:Friedman模型、Gates模型、Hanssman-Rivett模型、Casey-Shaffer模型、Willenbrock模型、Morin-Clough模型等。4内容性激励的代表:马斯落的需要层次理论、奥尔德弗提出的ERG需要理论。

48、5合同激励的种类:成本激励、工期激励、绩效激励、综合激励。6非赌注激励:奖励、承担相应的风险、安全保障。第五章 合同的商签与履行1标准文本包括:通用条款、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2合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第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影响索赔的因素:合同背景、业主的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管理水平。2索赔的基本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3索赔意识: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工程管理意识。4寻找索赔机会的途径:合同分析、成本分析、进度分析、事件分析。第七章 国际招标投标概要1示范法中的采购方法:招标、两阶段招标,邀请招标、邀请建议书、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限制性招标等2我国的采购方法: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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