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 动 合 同甲方名称:灵台县春晖养牛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姚金虎地 址:灵台县百里乡石塘村乙 方:性 别:身份证号码:住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专业合作社从事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合作社工作需要过程中的安排为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
2、劳动保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四、劳动报酬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次月15日前,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五、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六、社会保险和福利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乙方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2、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
3、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甲乙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4)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5)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律起诉。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