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合 同签订地点: 广州 出租方(甲方):广州市番禺榄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的打桩机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 租赁桩机的数量及型号:甲方出租五台静力压桩机(液压),压力1600KN及11台静力压桩机(液压),压力3000KN。给乙方使用,如工程需要可调整租凭桩机的数量。二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暂定为贰年,租赁合同由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的,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双方须重新订立合同。三 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每台桩机人民币4500.00元/台班(压力16
2、00KN),¥5200元/台班(压力3000KN)。从甲方运到乙方的工地的运输费,吊装费500元.2 桩机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完税发票。四 租赁桩机的交接条件:乙方负责桩机从甲方运到乙方使用地点之吊装费、运输费的费用,租赁期满将桩机运回给甲方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1 桩机日常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2 甲方负责派1名技术人员和1名机长到乙方,甲方所派出工作人员在乙方服务期间的住宿由乙方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3 乙方负责桩机运行所需的柴油、机油(不包括初次使用时的机油)。4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桩机抵押或转租、不得用以抵偿债务。六 违约责任:凡违反本合同约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给另一方。七 合同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2租赁期满;3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4不可抗力。八 其他:1 合同履行,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协商不成的可循法律途径解决。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最新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