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2、 地 址: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租赁如下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资质证号 设备编号 设备数量 出厂编号 有效高度 附着部件 顶升次数 臂架长度 设备价款 配备司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设备交付时间推迟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设备交付时,甲方和乙方应当各自派工作人员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租赁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派工作人员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或者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条 设备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的结算: 1.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含运费、安拆费)人民币大写
4、 元整,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首月设备租赁费 元。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上述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提供设备。 2.租赁设备先付费后使用,设备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每月的 号以前向甲方支付次月设备租赁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以后每月均采取该方式支付租赁费,每月的租赁费延期支付不得超过五天,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机并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月租赁费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日乘以尾数日计算。 3.设备租赁费起始日期:甲方安装调试合格后交付乙方且双方签字确认之日
5、开始计费,租赁期限届满停机三天终止计费。如果设备到达工地交付后乙方不开工的,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终止使用租赁设备的,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停机通知书”,并结清租赁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费用,否则租赁设备继续计费。 4.乙方终止使用租赁设备的“停机通知书”须有本合同的甲方签字人(或者甲方单位书面授权的人)签署确认方为有效,甲方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无权签署“停机通知书”。 第四条 租赁设备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乙方交纳后甲方开始安排生产。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
6、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结清全部租赁费且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时,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六条 设备的运输、安装和拆卸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运输、安装、顶升和拆卸工作,并向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安全验收,乙方应当给予全力配合。甲方按照有关主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
7、改。 第七条 设备的现场使用 1.在租用期间,乙方享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设备用于担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备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要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3、乙方应当将设备用于约定的工程及工地。除非经过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自行更改租赁物的使用地点以及使用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应保证整机技术
8、安全性能良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满足乙方对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 2.甲方负责设备的保养、润滑。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的设备机械、电器故障的维修,停机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总成部分维修时间不超过72小时,但甲方维修人员赶赴现场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以上时间内按正常台班计算租赁费。若设备故障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仍应支付故障维修期间的租金。 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工程规章制度,不得拿用、损坏乙方的材料、工具、设备和其他现场施工设施。 4.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为乙方推荐塔机司机,司机持证上岗,劳资关系归乙方,由乙方管理调换指挥,
9、乙方负责支付司机工资及安排食宿,甲方推荐司机月工资不得低于 元。 5.塔机每月须有一天的制度性维修保养时间。甲方安排设备制度性停机保养时,应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停机保养时间。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的,乙方负责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后果。 6.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应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需要,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如作业区有高压线路、管道等影响作业安全的),乙方应采取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防护措施,以避免特殊环境对塔机作业的影响,如乙方没有尽到该条义务导致塔机损坏或者对
10、他人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赔偿事宜。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出租设备有关安装基础制作的技术资料,在制作安装基础时,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负责制作设备的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如因设备的安装基础制作不符合规定导致塔机损坏或者对他人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赔偿事宜。 4.甲方将设备的安全作业、有关技术安全数据、使用中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在使用中必须遵守。如乙方违规使用给租赁设备造成损坏的则乙方有赔偿义务。
11、 5.乙方负责安装承担设备专用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电源配置导致设备毁损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塔机使用管理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承租设备的作业指挥和生产协调工作。 7.乙方有义务阻止没有操作资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乙方有义务阻止除甲方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拆卸本设备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如果因乙方没有尽到该条义务导致安全事故、设备毁损,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要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塔机和租赁费的全部损失。 8.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一间现场工具房
12、用于存放作业工具和设备维修保养材料,乙方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在工地的免费就餐和住宿。 9.租赁期间,如甲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乙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乙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10.乙方负责看护甲方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房,因乙方看护不力,导致甲方设备毁损、灭失、被盗、被第三方强行强行拆卸走和工具材料丢失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要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塔机和租赁费的全部损失。 1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地的道路畅通、甲方安装拆卸租赁设备过程中出现的的人为障碍进行排除。如因道路不畅、安拆过程中出现的外部人为障碍导致甲方无法完成租赁设备的安拆,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3、 12.设备进场后、出场前,乙方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的设备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发生毁损、灭失情形时,乙方按照约定的设备价值予以赔偿;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同时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 设备进场后、出场前,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无论因任何原因,设备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租赁期限内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如甲方因上述原因被追偿责任的,乙方应承诺无条件向甲方全部补偿。 1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乙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因违反前款约定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被停机的,仍应支付停机期间
14、的租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16.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总租赁费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致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的,该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合理地尽其努力,将此类情形对其履行义务的影响降至最低,而且在此类情形结束之后,马上就此通知另一方,并继续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
15、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第 5 页 共 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