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 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集体协商、集体合同?……………………………………3 2、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3 3、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3 4、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5、如何理解区域、行业集体合同?…………………………………5 6、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5 7、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5 8、集体协商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6 9、报送材料有哪些?……………………………………………
2、……7 二、操作程序 1、准备阶段 …………………………………………………………7 2、协商阶段 …………………………………………………………8 3、送审阶段 …………………………………………………………9 三、参考文本 1、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协商流程图………………………………11 2、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16 3、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回应书………………………………………18 4、工资集体协商主持流程 ………………………………………19 5、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录……………………………………………22 6、职代会(职工大会)关于通过《集体合
3、同》草案的决议………23 7、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24 8、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协商协议送审表、集体协商协议审查流程图………………………………………………………………………26 9、各类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①集体合同 …………………………………………………………28 ②工资集体协议(参考文本①、②) ……………………………41 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45 ④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49 如需要《操作指南》电子文本,或有疑问需要咨询的,可与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权益保障科联系
4、联系电话:86231157 一、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集体协商、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也称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只要双方的主体、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为一至三年。 (二)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5、 (三)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0条:“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
6、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第3条:“在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第33条:“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原国家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 原国家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四)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有关劳动标准与劳动条件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工
7、作时间,休息休假,补充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与裁员等事项。 二是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条款。包括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中止的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等。 三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它内容。 (五)什么是区域、行业集体合同? 区域工会和行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本区域、行业内用人单位的代表或者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区域、行业集体合同适用于小型企业,一般超过5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单独签订集体合同。 (六)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报酬、
8、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一般1-3年。 女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矿山、交通、化工、建筑行业的企业应当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七)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 一是集体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二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有二种方法。①已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②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
9、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三是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的产生方法。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或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四是双方可以聘任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五是双方可以各自确定候补协商代表一至两名。其产生的程序、任期与协商代表相同。协商代表出缺时,由候补协商代表递补。 (八)集体协商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 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
10、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集体合同期限内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九)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需要哪些材料? 《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需要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送时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协议送审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会社团法人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会主席合法资格证明材料; 4、双方首席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参加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6、企业集体协商说明
11、 7、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通过决议; 8、协商情况记录。 二、操作程序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一般应遵循“三个合法原则”:第一双方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第二签约程序要合法,第三合同内容要合法。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操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主动向企业行政领导和职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依法产生协商代表(见本操作指南基础知识第7条)。 3、确定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议题。对个别职工提出的一时难以满足的要求,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4、起草合同文本。根据协商议题,收集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资
12、料,起草集体合同草案。草案可以由一方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起草。 (二)协商阶段 1、平等协商。集体协商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由双方人数对等的正式代表参加,其基本议程如下: (1)确定协商会议主持人。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召集和主持;也可以经双方协商代表同意邀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人员主持协商会议。 (2)宣布协商会议议程、协商规则和纪律。 (3)协商发起方首席代表介绍集体协商的准备过程、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出议案的理由和依据。 (4)协商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 (5)全体代表讨论。本着互相信任、以诚相待和良好的合作态度,充分发表意见。
13、6)集体协商一般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对协商内容逐条进行商议确定。在协商中,任何一方均可提议增加新的协商内容,但一般在原定议题协商完毕后,再就新增内容进行商议。 (7)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就协商一致的意见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 (8)集体协商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 2、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形成后,要经过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全体职工代表(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协商代表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3、双方代表签字。用人单位和职工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应当在通过的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
14、 (三)送审阶段 1、报送审核。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如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后,需重新报送审查。 2、公布。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三、参考文本 (一)集体协商制度 (二)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 (三)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回应书 (四)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录 (五)职代会
15、职工大会)关于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六)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七)《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协议送审表》 (八)各类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1、集体合同 2、工资集体协议 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4、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佛山市南海区 公司 集体协商制度 (参考文本) 本制度由 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与 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签订。 一、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的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
16、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的经济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全国总工会《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的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已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2、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3、用人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
17、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等事项; 4、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5、职工民主管理; 6、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集体协商的代表,每方为(3—10)人,双方人数相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它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确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其它代表由企业法定
18、代表人指定。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工会的任期相一致。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制度产生新的代表。 四、用人单位和工会均有权根据本制度的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必须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五、双方应依照下列程序开展集体协商: 1、
19、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 日,将准备协商的事项告知对方,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事项由双方共同商定; 2、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召集和主持。协商开始时,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双方议定的程序,逐一提交协商会议讨论; 3、一般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协议即可成立。集体合同草案或重大问题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4、协商中如有临时提案,应当在各项议程讨论结束后提出,并取得双方同意后,方可列入协商程序; 5、经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代表分别在有关人员及职工中传达或共同召集会议传达; 6、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一般不超过
20、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六、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在协商会议开始 日前,双方均应如实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七、集体协商时,双方应协商指定一名记录员。协商结束后,根据记录员整理的协商纪要,经双方核对无误,双方首席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经协商达成的集体协议,应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八、用人单位建立定期协商机制,一般每季度就本制度规定的协商内容进行一次集体协商。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均有权随时约见对方。如一方就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九、协
21、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解除其的劳动合同,并不得随意调动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用人单位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协商流程图 用人单位方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或委托其他负责人担任 用人单位一方
22、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指派 召开协商会议 (1.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轮流召集和主持或经劳资双方同意邀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人员主持;2.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归纳商谈意见;3.协商会议内容如实记录,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平等协商记录员 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应当在协商会议开始 日前,如实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起草集体合同文本草案 未达成一致,可以暂时中止协商;中止协商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职
23、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职代会选举或工会推选 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至10人 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审议通过后由双方 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 由用人单位方负责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审议未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 公司 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 (参考文本) (企业/企业工会): 为构建本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
24、协商试行办法》等规定,依据当地经济增长水平、物价水平、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我方拟同你方就 年度职工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为使本次协商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建议: 一、本次协商的主要内容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职位)工种工资标准和分配关系 □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分配形式和调整幅度 □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企业职工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 □加班工资、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期间工资待遇及参加社会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 □与劳动报酬相关的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和企业奖惩制度等
25、内容 □变更工资协商内容和条件、程序及责任 □职工福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双方需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其它问题 。 二、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 名协商代表。 我方首席代表为 ,其他代表为 。 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名单,在对本要约作出回应时书面通知我方,以便做好协商前的沟通准备工作。 三、本次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 年 月 日进行首轮协商,并根据协商进展确定下轮协商时间,但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 年 月 日。 2、地点:建议此次协商在 进行。 四、本次协商需你方提供的企业上年度材料
26、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 □改造工资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 需你方提供的其它材料 。 请你方于20日内书面回应我方要约。 (企业/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对佛山市南海区 公司 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回应书 (参考文本)
27、 (企业/企业工会): 我方同意开展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 定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进行首轮协商。我方首席代表 ,其他代表为 。 我方建议增加以下协商内容 。 我方将于本要约作出回应后 日内向你方提供如下协商材料 。 (或者我方不同意开展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理由 。) (企业/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佛山市南海区 公司
28、 工资集体协商主持流程 (参考文本) 介绍自己:我是南海区****,今天十分高兴见证***公司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会议,我希望双方按《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定程序,文明、理智方式平等协商,相互包容,积极推动达成合理的协商成果,实现劳资双方共赢。 今天的协商谈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劳资双方各选出 名谈判代表。劳方谈判代表经全体正式员工选举产生,首席谈判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资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 今天是劳资双方协商,受劳资双方协商代表一致信任,我将主持本次协商会议,我将公平公正主持本次谈判。 主持人:下面先由劳资双方各自介绍谈判代表。 劳方: 资方:
29、 主持人:现在介绍相关到场人员。 主持人:下面宣读会议注意事项:1、手机关机或调到震动状态,在场内不得打电话、避免代表受扰;2、除谈判代表外,请其他人员保持安静(本来这次谈判不需要这么多员工到场,但考虑让不同车间不同班组代表能了解情况,因此,允许大家列席旁听,列席旁听不得发言);3、本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内容主要围绕协商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问题展开谈判;4、协商代表应履行代表职责,遵守协商规则,并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 主持人:本次协商谈判由双方谈判代表对话,全程其他旁听人员不得插话。现在征询双方发言规则,双方谈判由首席谈判代表发言,其他代表有意见的,交由首席谈判代表提出,不得擅
30、自发言。双方是否同意? 劳方: 资方: 主持人:(如有不同意的,除双方首席谈判代表外,其他谈判代表需要发言的,需经主持人允许,不得随便发言。) 主持人:现在正式开始谈判,先由资方介绍工资方案,……。 劳方: 资方: …… (场面控制:有攻击性语言,提醒克制情绪;有无关协商内容的,提醒注意发言表达的重点以及发言时间;提出其他与工资协商无关问题的,提醒这个问题,不是今天协商内容,暂时不在这里讨论;场面难以控制的,宣布暂时休会,并在情绪平静后,再恢复会议;最后不能全部达成协议的,建议求同存异,先签订本轮协议,其他问题择日开展第二轮谈判。) 主持人:我宣布谈判结束,经过双方协
31、商,达成如下协议: 1、 2、 3、 4、 本次协商经劳资双方代表充分酝酿,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须经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名(盖章)确认,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正式实施。 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今天已完满完成工资协商主要议题,并达成了积极成果。我作为本次协商主持,最衷心希望看到大家达成谈判成效,同时,希望大家不计前嫌,为公司发展,劳资共赢,请双方继续努力,现宣布会议结束。我
32、提议劳资双方前来握手,拍照留影。 年 月 日 佛山市南海区 公司 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录 (参考文本)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协商会议出席人员: 行政方(甲方)协商代表: 工会方(乙方)协商代表: 记录情况如下: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33、 月 日 职代会(职工大会) 关于通过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参考文本) 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职工代表 人,实到代表 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及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符合公司的实际,体现了公司认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4、 。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同意, 票不同意, 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本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获得通过。
35、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佛山市南海区 公司 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参考文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建立本公司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工会于 年 月
36、 日向公司行政发出了就签订《集体合同》( 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开展集体协商的要约书。 工会征求了职工的意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必要的沟通,公司有关部门作了相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会收集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薪资资料,结合现行《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佛山市的物价指数和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职工的薪资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开展集体协商做好了充分准备。 年 月 日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在 进行了集体协商。双方一致认为:
37、 最终,对集体合同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形成了文本草案。 月 日公司工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作出了决议。 年 月 日,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对集体合同确认无异议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佛山市南
38、海区集体协议送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企业经济类型 协议类别 地 址 本次送审情况 初次( )续订( ) 变更( )解除( ) 最低工资 (元/月) 上月末职工人数 人 本次订立协议期限 年 协议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首 席 代 表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备注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备注 乙方 工会主席 身份证号码 备注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备注 甲 方 代 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39、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乙 方 代 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40、 职务 送件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 集体协商协议审查流程图 制作、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文本 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作并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 根据修改意见协商、修正 10日内 有异议的,15日内 无异议的,15日内 地方工会协调 协商代表向本方全体人员 公布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生效之日起 送审需携带材料: 一、双方签名和盖章的集体协议一式三
41、份。 二、用人单位盖章的《集体协议送审表》一式二份。 三、集体合同的说明及附件: 1、集体合同的产生过程材料、盖章确认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表决记录材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代表的签到表、讨论记录、表决记录(写明应到代表、实到代表 表决时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2、企业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会社团法人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各为3至10人,且人数对等; 4、如首席代表人不是企业、工会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首席代表的授权委托材料(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命文件、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佛
42、山市企业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或其委托授权 乙方(基层工会或工会联合会) 所属管理组织)名称: 名称: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地址: 员工总人数: 用人单位性质: 工会会员人数: 联系
43、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和全体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
44、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企业、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四条 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工会尊重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管理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团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
45、务。 第六条 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企业双方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七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应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尊重双方各自的知情权,履行有关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第十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劳动保障行政
46、部门依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意见后,对该文本进行修订、补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修订、补充后的合同文本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应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合同文本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抵触。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代表或工会代表应当向职工解释劳动合同条款,讲解劳动合同知识。 第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47、》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其他事项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企业和职工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规定
48、处理。 第三章 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 企业鼓励职工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企业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企业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励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文凭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经企业同意参加各类学校业余进修学习的职工,可获得
49、有薪假参加相关考试。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企业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企业应在听取工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并告知全体职工。 第二十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服从安排、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获得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且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于每月 日前向职工支付本
50、上)月的工资,不得拖欠。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以货币形式,依照双方劳动合同确定的方法按时足额向职工支付工资,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企业与工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物价指数,参考同行业工资水平,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共同制定工资增长方案。 第二十五条 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生育护理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第二十六条 因职工过错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