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就 系列产品开展销售合作,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客户,授权开发的客户名录如附件一所列,乙方即为甲方授权销售代表。如果涉及非目录客户的业务开发,乙方与甲方书面确认备案后即可开发以避免与其它代理或者工厂销售相冲突。二、 甲乙双方随着业务的开展,乙方不定期将开发目标的客户名单以书面(包含电子邮件,以下相同)告知甲方,经双方核实确认执行。三、 双方一旦确认,乙方即对开发客户拥有一年内唯一开发业务的权利,作为对等关系,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也仅为甲方独家代理销售开发_业务。如果指定客户开发无法取得实质性进
2、展,双方商定可转移开发主体。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甲方未经书面同意前,与甲方相同性质之业者从事销售竞争行为。对甲方指定的重点客户,甲乙双方约定可进行联合开发,对于指定的联合开发客户的佣金比例,经甲乙双方商议后,在附录一里面进行确认。开发成功的定义:以目标客户建立甲方的Vendor code为准。在合约开发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开发状况和自身的客户关系情况,随时对其它开发客户提出联合开发,乙方同意后,可调低佣金比例,具体以双方商议确认。四、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直接与指定客户签订任何合同或者书面协议,所有相关合同应由甲方与指定客户签订。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所有产品报价由甲方直接向客户进行报
3、价。2、乙方有权向指定客户介绍甲方的有关技术、设备、业绩等情况,所需数据、样品及电子版文件由甲方提供,但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数据除外。3、乙方有权邀请指定客户来甲方参观考察、审定。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之合理的规格、方式作好接待工作,客户在甲方考察,稽核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市场开发计划、进展情况与支持要求。甲方对乙方在开发过程中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全力支持。8、乙方在协定有效期内及协定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对于指定客户之信息则按竞业禁止之范围
4、不可泄漏与他方。(保密协议根据甲方要求,双方另行签订)。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 甲方负责签署订单,并负责订单的实施,包括:按质按期按量的制造产品、检验测试、包括发货、运输报关,以及处理客户的质量投诉与退换或索赔等请求。 2. 甲方负责向客户开具账单与增值税发票并收取货款,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客户催收逾期货款。3. 甲方全权批准客户交易方式,货款额度,账期等。4. 甲方收到客户货款后按协议第七条支付佣金给乙方。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数据和信息以配合乙方业务开发需求。七、佣金数额,市场开发费用,销售活动费用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客户货款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2
5、、 佣金比例原则上按甲方所收货款(未税) 执行,所代理客户在附件一中定义出具体佣金比例。如果需要特别商定佣金比例,由双方书面协商确定并加以备案。如果客户方面要求对产品的价格在量产后进行降价调整(如季度降价要求),佣金的比例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再确定,以决定是否降低佣金的比例。3、 甲方在收到客户货款后,经乙方确认核对无误后,于次月十日前将佣金数额汇款至乙方指定之账户。4、 佣金支付的币种以客户支付的实际币种进行结算,如果客户支付美金,佣金要求用人民币结算,则按客户付款时的实际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来支付佣金。5、 协议终止时,对于甲方在协议终止前已经承接的项目,乙方继续享有的佣金的权利,直至这些老项目结
6、束。乙方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6、 甲方有义务提供指定客户之付款相关帐务信息予乙方;其包括订单,发票,应收帐款列表等相关档。八、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协议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期间双方若欲提前终止协议则须于六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宣告。十、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_申请仲裁请求违约赔偿。十一、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只能以书面形成为准。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处理。甲方: 乙方: 签署人:签署人:附录一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7、(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
8、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
9、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
10、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 5 -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