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托 运 方: 湖北远卓投资有限公司 承 运 方: 信 息 方: 货物名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启 运 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目 的 地: 车 牌 号: 三:信息方义务与责任 1、信息方应向托运方提供承运车辆和司机的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核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上述证件虚假或不齐备,造成运输途中拖延或者扣押,给托运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信息方承担。 2、信息方应确保托运方和承运方的沟通顺畅,协助双方办理各项手续,积极配合双方正
2、常履约。 四:本合同壹式叁份,托运方、承运方和信息方各执壹份,经各方签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交付验收合格,票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五:遇到争议时,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运抵日期: 驾驶证号: 收 货 人: 行驶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账号: 运 价: 住 址: 结算重量: 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 一:托运方义务与责任 1、托运方应及时将货物的存放地点、数量、装货时间等相关情况告知承运方,确保承运方能顺利装载货物。 2
3、承运方按时将货物完好无损送至托运方指定地点后,托运方按约定及时支付承运方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义务与责任 1、承运方应向信息方提供承运车辆和司机的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保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承运方在货物装车时,必须当面点清货物件数、支数和块数,确认过磅重量和单据重量是否相符,并当场在发货明细单上确认签字。 3、承运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仅限于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和不可抗力)需要换车,必须经托运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引起托运方货物损失或延误交货造成的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4、承运方必须做好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货物从装车
4、后到交付托运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5、承运方应严格按照托运方指定的地址送货,如未经托运方同意擅自变更送货地点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对托运方予以赔偿。 6、承运方必须将货物准时送达托运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因承运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延迟送达,导致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7、运输途中产生的过路、过桥、摆渡等一切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 8、合同有效期内,承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托运方托运货物,如出现此情况,承运方应承担扣押货物价值贰倍的违约金,并返还托运方被扣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5、承运方承担。 托运方(公章) 承运方姓名: 信息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私章/手印 委托代理人: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
6、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
7、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8、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
9、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