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河北华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方(乙方):
为了圆满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目标,经甲乙双方协甲方将室外安装工程的土方开挖及回填的机械使用 委托乙方施工,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施工范围及内容
施工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外网管沟开挖、砂垫层、土方回填,其中225钩机台班费2750元/台班、60钩机1400元/台班、回填用沙土55元/m³、砌井用蓝砖0.3/块、30铲车1450元/台班,化粪池另计:17元/m³(包括开挖、外运等涉及到的所有程序)。
2、
第二条 工程施工价及价款结算与支付方法
一、 工程价款:按每月台班据实结算。
二、 结算方式: 按工程量所有材料费、机械费,每月结算清一次(不含税金),按此以此类推,工程结束账全清。
三、 承包方式: 人工、机械
第三条 工程工期
本合同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一期竣工2014年7月27日。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一、本分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经公司质安部或现场质检员书面签字认可,如达不到合格等级,则必须返工,责任自负。
二、验收标准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甲方要求
3、为依据。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本工程技术、质量、工期等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2、 负责提供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负责工程中的一切协调工作。
2、 提供工程安全防护设施。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检查、管理和监督。
4、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工艺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现场质检员和安全员必须设专职。严格按甲方程序文件和各种制度、规范展开工作。
5、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工完场清。
6、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工期、安全、材料浪费及丢失等问题,所有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数额超过所产生的
4、费用时,追究其有关责任,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所用损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如不遵章守纪,违规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验收标准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甲方要求为依据。
第七条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分、乙方一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5、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6、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
7、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
8、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
9、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