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按 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应在每个承租期前 天支付租金给甲方。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保证该房屋没
2、有产权纠纷。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已经垫付的费用交甲方)电费 目前状况:2. 水费 目前状况:3.煤气费 目前状况(不得报停):4供暖费 目前状况:5物业管理费 目前状况:6. 有线电视费 目前状况:7.其他 目前状况:第十条 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相
3、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须提前一个月缴纳续租租金。如不续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时搬走。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造成不良影响的;(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3)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4)干扰邻居,产生不良影响的;(5)擅自改变城
4、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第十三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六条 出租方提供物品如下:(1) (2) (3) (4) 租赁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
5、): 乙方(签章):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月日 年月日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
6、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
7、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
8、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