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 租 人: 签订地点: 承 租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总面积 、房屋质量 良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 租金(大写): 万元/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支付方式:季付。支付期限: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此后,承租人应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如:承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季度租金,依此类推。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商业用房。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租
2、赁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事宜、承担维修费用。第八条 押金(大写): 万元,在合同签订日支付。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壹 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两万 元以上;3.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半 个月以上;第十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合同到期日起十五日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的,除应按约定交付房屋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天;承租人有权在房屋租金数额内优先扣除该违约金。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每日支付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二)。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出租人(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 话: 承租人(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 话: 附件:1、土地使用权证书2、房屋所有权证书附件粘贴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