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 ?高低温冷库项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高低温冷库项目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日 期:二O一?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低温冷库项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钢结
2、构、聚氨酯库板的安装等。 4、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钢结构、聚氨酯库板工程。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玖佰贰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捌元叁角贰分(¥9286658.32元),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次支付: ②、付款方式
3、为:银行转账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3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9、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
4、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0、提供本工程的全套图纸。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6、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
5、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7、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
6、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
7、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年(?月),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
8、量问题,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的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5%的违约金。 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7天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二、其他条款 1、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
9、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201?年?月?日 日期:201?年?月?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10、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
11、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
12、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
13、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
14、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