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厨师用工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永安小学 乙方(劳动者)姓名: 王芸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2014年2月24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1每天负责食堂加工食品、蔬菜及原辅料的数量与质量的收、验货,发现腐烂、霉变、过期等不安全的问题食品原料,及时汇报学校以便及时处理。协助食品原料采购教师采购食品。2负责每天食品饭菜的烹饪、烹调加工。3教师就餐结束后,对餐厨器具等餐厨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并做好食堂环境卫生打
2、扫、消毒等工作。第四条:乙方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不足半月的算半月,半月以上不足一月的算一个月。第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按月500元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第六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和制度、职责。第七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结清劳动报酬,交接相关物品和工作事宜,但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好学校安排的食堂有关餐饮服务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2随时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服、上班前对手进行清洗消毒)和食堂清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故发生。3乙方工作期间注意安全,若因自身因素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十条:本合同期满或一方终止,乙方都无权要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第十一条:本合同签字或签章证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_ 年_ 月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