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迪拜七星酒店宴会协议 甲方:广西昌龙迪拜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7号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广西昌龙迪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就宴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时间: 宴会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2、 二、地点: 宴会场地:五楼宴会厅。 三、定金: 乙方交付所订宴席定金 ¥ ,定金单据编号NO: ,因乙方原因取消宴席,定金不做退还。定金单如丢失,请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宴会结束后将身份证复印件、酒店宴会协议和遗失声明到甲方财务处办理,此定金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活动。 四、桌数: 酒店共设 备 席(其中含主桌 桌 人),预计人数 人,保证人数 人,主桌人数最多不超过 人,超出人数按每位 元/位收取费用,总消费不含酒水费用,除酒水外非酒店食品不允许在店内享用及外带食品加工。 五、酒店喜宴配
3、套赠送项目: 1、 免收自带酒水服务费; 2、 奉送精美嘉宾提名簿一册 ;
4、 3、 奉送典雅香槟塔一个及气泡酒一瓶; 4、 奉送晚宴当天免费100个停车位; 5、 提供主桌鲜花装饰2瓶;
5、 6、提供音响设备及话筒。 六、用餐标准: 1、乙方选定宴会每席 元/席(菜单另附),菜单请在宴会日期7个工作日之前告知甲方所选菜单。宴会的细节要求包括菜单、场地布置、视听设备要求和娱乐活动等,请务必在2013年 月 日18:00之前通知甲方。 2、活动场地根据参加人数及摆台要求进行安排。如果参与活动人数发生变化,在场地允许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将保留为此活动安排其他合适的场所的权利。 3、菜金外所增加的菜品及服务项目将根据甲方的价格标准收费。
6、 4、由于甲方场地经营需要,请务必在22:00之前把搭建物清理干净。 七、布置场地活动期间及撤场约定: 1、所有的摆台及台图必须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实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移开或重新摆放任何材料。 2、在2013年 月 日18:00前,甲方接受乙方减少保证人数在合同确认保证人数的10%范围内, 如果减少人数超过确认人数的10%,甲方将有权对此合同所给予的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人数的减少对活动场地进行调整。如果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受到任何书面形式通知,则所有价格按照合同约定为准。 3、用餐人数以保证人数为收费底数,不足保证人数按此人数收费,超过保证人数按实际人数收费。如有任何人数变动请提前
7、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所有工作将按原保证人数准备。收费将按照保证人数或实际出席人数中多者计算。 4、彩排、娱乐或现场乐队演奏等安排必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与甲方商议并得到甲方许可。甲方有权根据内部标准在预定的会议厅内监督并调整音响系统的音量。 5、乙方按计划为此项活动准备的所有展示或装饰必须在活动开始前7天得到甲方的许可。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临时提出的任何此类要求。 6、未提前得到甲方的允许,不得在甲方的所有设施上系、钉或粘贴任何物品。发现有任何损坏行为,甲方将估算赔偿费用,此费用由乙方支付。 7、凡停泊在员工通道的卡车必须提前向乙方宴会销售部申请。 8、须至少提前24小
8、时通知甲方布场人员的人数。 9、布场及撤场的所有器材,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运输,不可以使用客用电梯,否则甲方有权中止活动的进行或者要求赔偿。 10、所有布场人员不许使用甲方客用设施,例如:客用电梯、客用通道、客用洗手间等。 11、 禁止布场人员在非吸烟区域吸烟。 12、 禁止布场人员在地上拖拉设备。 13、 禁止在甲方内作粗加工,如切割木材、烧焊等。 14、 所有张贴在墙上的物品,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禁止在墙上、天花板或地板上钉物品。 15、厅内仪器设备如话筒等入场前后双方应仔细清点,如乙方的客人损坏或遗失了甲方的任何设备或财产,按甲方价格进行赔偿。 16、活动
9、结束后须将所有场布物品撤走。如有遗失甲方不予赔偿。 17、活动其间,乙方不得燃放冷焰火、蜡烛、爆竹等易燃物品,不得喷放各式鞭炮、拉炮、花炮、喷洒物和蝴蝶等危险物品,否则需按甲方规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18、如乙方在任何广告包括广播电视媒体、报纸等平面媒体、户外广告上需提及和使用甲方的名称和商标,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9、 如果因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以及非甲方的疏忽或失职行为引起的事故对乙方的代表或客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的,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20、甲方有权事先不予通知而取消不合法律程序的活动或根据合同与合同内容不相符合的
10、活动,且不予以任何赔偿。 21、如乙方客人损坏酒店设施及物品,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价格赔偿酒店。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和客人的物品,对于乙方在活动期间丢失、损坏的物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2、请保证此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如此活动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营业、安全声誉,甲方有权取消此项服务而不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 1、2013年 月 日(签协议当日)以现金支付预计消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2、2013年 月 日(当日)以现金支付剩余预计消费费用及以外产生的费用。 九、其它:根据此协议书的条款,乙方已经按照甲方的要求预留了活动场地。此活动的取消,必将导致甲
11、方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乙方同意以下取消政策: 1、 若甲方在2013年 月 日(宴会日期前2天)之后收到取消或推迟宴会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85%)预计活动费用,包括服务费。 2、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中,因天灾、战争、政府条例、 国内动荡局势、火灾、 罢工、宗教活动,或者其他签约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原因, 影响合同条款正常履行, 及会议的举行,或致使必要的协助成为不可能时,合同可以被修改或终止且任何一方在提交书面通知给对方后,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协议一式两份,若此协议的条款达到乙方的要求,乙方在每一页签名确认并在最后一页签字,然后将原件交还甲方。甲方在原件上签署后将一份协议交还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后,协议正式生效。 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广西昌龙迪拜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本人签字):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