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西北建材商贸城仓库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XXB8008C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 湖南湘西北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檀树坪村海德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忠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仓库之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内容1、甲方将位于湘西北建材商贸城仓储中心 A6、A7 仓库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仓库具有合法产权。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仓库建筑面积总计约 3168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仓库作为 板材仓储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未经甲方
2、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商品类别。如在合同存续期间内,乙方变更经营范围、商品类别中任一项的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已对所租赁仓库场地现有设施及状况完全认可。乙方需增建围墙或地面加厚等永久性建筑,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不得私自撤除该增建项目。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额及支付期限、方式 1、租赁期 5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免租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租的,须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二个月内申请续租并全额缴纳租金
3、。2、仓库租金前2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每平方米4元/月,后3年(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每平方米6元/月。租金半年一交,每次提前一个月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当日内将首期半年度租金支付给甲方(实行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3、租金交纳地点为甲方办公地址,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4、乙方必须合同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欠付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 其他各项费用缴费方式: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小写: / 元)(续租的,沿用上期足额保证金)。在租赁期内
4、,如乙方有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行为、拖欠甲方租金或其他费用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不予积极配合处置的,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赔付,事后10日内乙方应接受处罚并补足保证金。自乙方退场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并在履约保证金足额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无息)。2、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暂定收费标准是 / 元/月,按 / 支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当日支付给甲方,以后乙方须提前15天支付下 / 度的物业管理费。 2、水、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水、电费。3、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否
5、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按欠付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物业的清洁管理工作,并提供房屋及水、电、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该设施后续维修乙方负责,供水由甲方提供接入口)。2、负责市场内的治安工作;协助调解乙方与消费者、客户、其它经营户之间的民事纠纷。 3、甲方应对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并公布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商品质量及服务等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理。 4、甲方对市场进行统一的仓库管理、市场管理,确保市场配套设施的正常运作;为统一管理的需要,甲方有
6、权要求乙方统一工作时间;定期向乙方代收水电气费等有关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 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的结构,不得堵塞和开凿窗户、墙体、消防设施,不得从事生产加工。如需改变仓库的结构的,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日后的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缴纳因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水电费等费用。 3、 乙方保证承租的仓库仅在双方确认的经营范围、商品类别,如需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保证经营商品的合法性,因合法性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其经济责任。 4、 乙方应不得利用仓库从
7、事违规、违法活动;乙方应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禁止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持照经营、明码标价。 5、 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将仓库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仓库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的转租手续。 6、 爱护市场内的公共绿地、公共设施,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承租仓库、公共绿地、公共设施受损的,乙方负责及时修复、赔偿。 7、 维护相邻经营户的通风、采光、排污、用水权;保证他人的公共通道、道路使用权;服从市场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 8、 甲方为树立建材城品牌形象需实施一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布局调整、业态调整、升级改造),乙方应积极全面配合
8、。 9、 乙方所租仓库的屋顶(露天部分)和周围空间(包括四周封面、窗户)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需使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 10、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制作安装广告牌。 11、 乙方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消防协议,掌握消防、灭火、自救知识;经营区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私接电线;不得安装超电表负荷的设备、仪器或机械等;不得住宿、烧饭、豢养宠物。 12、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安、工商、物价、税务、卫生、市容市貌、绿化、规划、环境保护、质检、广告发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及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接受处罚。 13、 乙方的贵重物品及商品不得留在仓库区域过夜。乙方应
9、对自有商品、货物进行投保,确保安全,维护自身利益;由于盗窃、火灾、天气等原因导致乙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14、 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必须提前7天主动与甲方办理所有退租手续,并要补足租金后方可退场。租赁期满后5天内未撤离商品和建筑物,甲方有权处理。 15、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或合同被提前撤销、解除、确认无效,乙方应在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将承租的仓库等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缺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6、 乙方应对建材城正常的仓库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17、 乙方在不续租的情况下,应将甲方仓库恢复出租时原貌,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退还保证金;如未恢复原貌由此
10、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六条 添附物的相关规定 1、乙方如需对所租赁仓库进行装修或构造改动,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装修保证金 / 元给甲方,不得破坏租赁场地内外结构,装修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乙方应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日产日清。修缮完工报请甲方验收,达到约定规范的,甲方将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2、乙方装修、装饰仓库形成的不宜与房屋正常分离的装修物、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可与仓库分离的物品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一、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多余的各项费用及保证金:1、甲方如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2、重复出租的;
11、3、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场地超过7天的。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招租,保证金及其他缴费剩余不予退还: 1、擅自将租赁场地转租、转让他人的; 2、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逾期超过30天的; 3、从事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违法活动,严重影响甲方商业信誉的; 4、不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的;5、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第八条 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及甲方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仓库,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
12、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九条 通知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如有变更的,应将变更后地址、电话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依本合同注明的地址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将被视为该通知已送达乙方。其中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可以该门面为地址而向乙方发出所有通知,该通知在甲方一发出时都将被视为已送达乙方。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对建材城内的建筑作统一规划(如仓库拆除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将存货搬移该仓库,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在实施本协议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过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日且履约保证金足额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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