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兆光纤租用协议甲方:榆林市电信分公司乙方:根据乙方业务需要租用甲方10兆光纤一条用于网站服务器、带宽使用(非经营性企业网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义务1、在协议签订后,根据双方协定开通时间,完成乙方所租电路的开通。2、甲方按照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电路质量要求,保障乙方租用电路的畅通。二、乙方权利、义务1、甲方视乙方为大客户,给予免收乙方开通电路一次性费用及IP地址租用费的优惠政策。2、乙方租用的10兆光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使用。3、乙方在租用期内免费提供甲方宽带设备安装用地及供电。三、电路租费及付费方式1、乙方所租用的10兆光纤月使用费为2000元/月(贰仟元整)。2、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并不得泄露本协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优惠协议。四、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退租,应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五、其他事项1、本协议属双方长期合作的商业机密,双方应对外保密。2、本协议期限为肆年,协议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需要重新签订协议。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4、乙方使用对象为:乙方集团公司内部机构及下设的分子公司。甲方:榆林市电信分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