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协议书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一、项目情况:(见技术规格说明,略)二、合同价格: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其中包括工艺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设备采购及安装费、工程施工费、材料及损耗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试运行费(不含水电费)、培训费、保管费及按行业标准要求的试验、检验、检测费等所有费用。三、项目有关的技术说明: (见技术规格说明,略)四、付款方式:本工程合同签订,中标人进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材料采购及工程预付款。待全部设备运抵现场并完成安装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联合调试合格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款
2、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1年。五、项目工期: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总工期为5月(不包括试运行期)。六、工程交接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文件约定进行施工;2、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乙方试运行,且系统平稳运行1个月,再由乙方与甲方人员共同试运行,且系统平稳运行1个月;之后由招标人指定有关部门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乙方负责。3、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试运行期间,需对甲方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与操作培训,使之能正确使用各种设备,保证系统的连续正常运行。以上两个试运行期全部费用(甲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除外,试运行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
3、4、 两个试用期结束,全部数据检测合格,且系统无任何故障后,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将全部工程移交给甲方或继续管理;5、甲方在接受工程时,要对以下各项条件逐一检查合格后再接受:全套的技术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构筑物总布置图、设备设施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证、设施设备的操作手册、检测报告、试运行总结报告、设备设施维护说明书、整个系统的操作规程)。七、售后服务1、 乙方应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以保证提供强有力的售后服务支持;2、乙方应按照其投标文件的条款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3、从系统交接之日起1年内为免费质保期,保修期为3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如设备零件坏损,乙方应免费更换,如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
4、反映后4小时内给予甲方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甲方技术支持。乙方应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住宿费、差旅费。如乙方在接到通知4小时后无答复或24小时内不能到达现场将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4、保修期满后,投标人保证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终身所需配件、维修。八、责任和义务1、 如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为乙方成员,均须参与签订本合同。2、 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进行设计且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3、 在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等。试运行水、电费由甲方负责。4、 施工及试运行
5、期间,施工场地的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遵守甲方场内有关规定。5、 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理。6、 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卫生填埋场正常运行。九、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2、招标人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投标人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3、乙方违反项目文件约定,擅自更换设备、材料、主要工作人员等,或擅自更改设计、施工方案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4、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6、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十、免责条款本合同因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当以上提及的不可抗力发生时,投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人,并在十四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特发事件的证明交给招标人。十一、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2、如投标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3、本合同为可调总价合同。只有如下情况发生方可进行调价,条件如下:1) 甲方除招标文件外另有要求;2) 边界条件发生变化。4、如投标人不能按期
7、完成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或合同义务,当超过期超过45天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各项直接损失由投标方负责。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1、合同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约地为北京,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十三、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 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赔偿金等;2、 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保证金金额不变,一旦被甲方依合同扣除后3日内,必须予以补足。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两份、投标人两份、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一份。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精选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