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EHS目标责任书 助理部长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EHS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追求EHS工作“高境界、高标准”,落实“三是五有”工作要求,层层落实EHS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公司2018年EHS工作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综合部部长特与助理部长签订2018年度EHS目标责任书,并作为2018年度EHS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控制红线 (一) 安全生产 1、不发生员工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含相关方);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及国务院599号令规定的电力安全事故; 3、不发生食物中毒事
2、故; 4、不发生本部门主要责任二类及以上障碍; 5. 不发生治安保卫异常事件。 (二)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1、不发生因灰渣等固废以及生活垃圾运输、储存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 2、完成政府、控股、大区和公司下达的各项节能减排指标。 (三) 职业健康 1、不发生职业病例; 2、不发生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问题。 3、体检完成率100%; (一) 其它 1、不发生同责轻微及以上交通事故; 2、不发生消防部门出警的火情事件; 3. 不发生资金失窃情况;不发生财务档案资料遗失情况; 4、不发生EHS负面舆情事件; 5、完成NOSA五星体系创建年度目标; 6、上级
3、单位指令性文件中的EHS控制指标均在控制红线范畴内。 二、 工作要求 1、合规性。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控股公司、大区及公司关于EHS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文件,梳理、辨识、排查本部门EHS相关工作的合规性。 2、文化建设。按照控股“标准严明,操作严谨,管控严格”的EHS管理原则,根据集团、控股、大区及公司对EHS文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营造“环境无污染、员工无职患、企业无事故”的EHS文化氛围。 3、“五有”工作.按照EHS工作追求“高境界、高标准”的要求,深入开展“五有”工作。制定部门推进计划,系统推进“五有”工作,确保“五有”工作要求在本部门得到落实并取得成效。
4、 4、文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EHS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有关EHS文件、通知要求,按要求进行布置、检查、整改、分析、总结、上报。 5、“两个体系”建设。部门EHS第一责任人须亲力亲为,亲自抓EHS保障和监督两个体系的建设及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两个体系”,明确管理界面、岗位职责及管控流程,切实发挥“两个体系”的作用,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开展EHS工作。 6、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岗位EHS责任制;按照“四级控制”原则,层层签订EHS目标责任书,将EHS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专业、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及每项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EHS责任体系。 7、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梳理EH
5、S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规程、措施,有计划地组织修订,持续提高制度的合规性和可执行性,保持与集团、控股、大区EHS制度的有效衔接。 8、诚信体系。建立健全本部门EHS诚信体系,完善EHS诚信制度,探索EHS诚信评级方法,建立和完善个人及相关方EHS信用记录,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员工、相关方严格落实EHS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促进EHS工作提升。 9、NOSA体系。持续推进NOSA体系建设并巩固、提升成效。在巩固NOSA三星的基础之上力争本年度完成NOSA四星评审晋级,积极开展配合EHS部完成大区内部NOSA体系推进“手牵手”对口帮扶活动,帮扶对口单位开展NOSA体系建设及提升。
6、 10、职业健康。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组织开展全员大健康活动,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监测、治理,规范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做好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等相关工作。 11、“三同时”及特种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及“特种设备登记”制度。排查特种设备检验、登记情况,做到有效检验,100%登记。 12、培训教育。按照“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确保效果”的原则,推动开展有针对性的EHS培训,提升EHS素质;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的理念,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
7、程师等EHS资质、技能培训取证。 13、班组建设。全面深入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规范、督查班组日常安全活动的有效开展,狠抓班组EHS培训的实效性,夯实“三基”(基础、基层、基本功),切实提升基层员工EHS意识、知识和技能,规范员工行为。 14、风险管控。建立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构建风险辨识、评估、预警、防范和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台账,实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 15、危险源管控。建立健全EHS危险源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加强液氨罐
8、区、油区、氢站、水坝(灰坝)、危化品库等灰库及副产品销售环节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 16、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责任,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安全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建立内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人员和资金治理重大隐患。 17、相关方管理。按照控股公司《相关方EHS管理指引》及《招标阶段相关方EHS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相关方EHS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相关方进行全过程管控, 持续深入推进相关方EHS一体化管理,加大对相关方监督和考评力度,有效遏制各类相关方事故事件的发生。 18、风险
9、评估.根据新修编的《华润电力风险评估标准》EHS风险评估标准,持续开展EHS风险自评估工作,并对评估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19、反违章活动。按照“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组织开展全员反违章活动,坚决打击违反“华润电力安全生产高压线”等行为,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遏制违章行为的发生。 20、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持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查及整改工作。 21、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EHS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组织开展EHS监督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EHS监管职责,督促、跟踪问题整改过
10、程,形成闭环管理。 22、EHS奖惩。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EHS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积极探索推进EHS正向激励。 23、资金保障。负责部门的EHS资金投入使用计划,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24、事故事件管理。规范各类EHS事故事件的管理,完善EHS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报告与披露、调查与处理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集团、控股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相关制度。 25、应急管理。建立完善本部门负责的 “一案三制”,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备案、自评估,狠抓应急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保证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11、 26、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华润电力《EHS信息传递与报告管理规范》、大区《EHS信息传递与报告管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事件及其它EHS相关信息;公司要求部门编制的EHS各类文件材料要保证质量,按要求、按时提交。 27、工作协同。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EHS工作协同的要求,支持上级和兄弟单位及公司其它部门EHS工作,提供人力、技术等必要支持,促进共同进步。 28、管理创新。积极推广微信群、APP、云平台、大数据、预警信息系统、执法记录仪等工作方法和管理工具,丰富和创新EHS管理。 三、评价标准 1、EHS目标责任书评价满分为100分,其最终评价得分作为岗位业绩合同中 “EHS综合评价”
12、部分得分;优秀:得分≥90分;良好:得分≥80分;合格:得分≥70分;不合格:得分<70分。 2、目标责任书得分=100-控制红线偏差扣分-工作要求扣分-其它扣分+加分。 控制红线偏差扣分依据大区及公司《EHS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事故、事件调查管理标准》、《EHS奖惩管理制度》评价,节能指标由公司业绩合同量化评价部分评价;工作要求加减分项见附录:EHS工作要求评价标准;其它扣分为由部门EHS委员会认定的,扣分原则为虽未突破控制红线,但性质较严重、影响较大的事件,扣分值为2~5分/件。 3、发生安全生产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的,不能评价为良好或优秀。 4、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2018
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综合部 助理部长 部长: 岗位EHS第一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录:EHS工作要求及考核标准 E H S 工作要求及标准 1、发生员工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未遂和异常事件(含相
14、关方),扣30分/件。 2、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及国务院599号令规定的电力安全事故,扣30分/件。 3、发生本部门主要责任的一二类障碍以上,扣30分/次。 4、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二类障碍每增加1次扣15分。 5、环保设备设施未能正常投运、达标排放,发生一般未遂和异常及以上环境事件,扣30分/件。 6、未完成政府、控股、大区和公司下达的各项节能减排指标,扣30分。 7、发生职业病例,扣30分/例。 8、发生同责轻微及以上交通事故,扣30分/件。 9、发生消防部门出警的火情事件,扣30分/件。 10、发生EHS负面舆情事件,扣30分/件。 11、未完成NOSA五星体系创建年度
15、目标,扣30分。 12、上级单位指令性文件中的EHS控制指标超出控制红线范畴的,扣30分/个。 13、未开展合规性排查,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5分。 14、未根据集团、控股、大区及公司对EHS文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营造“环境无污染、员工无职患、企业无事故”的EHS文化氛围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15、未制定五有推进计划,本项不得分;推进未取得实效,本项不得分;推进其中每项取得实际成效的,每项加1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5分。 16、未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单位有关EHS文
16、件、通知要求,扣2分/次;未分解落实控股、大区及公司2018年EHS重点工作的,每处扣2分;其它每问题扣0.5-1分。 17、未建立EHS管控体系(委员会、网络图),或未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EHS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的管理界面、岗位职责及管控流程的,不得分;重要岗位缺EHS岗位职责制、目标责任书或业绩合同没有EHS指标,或管控界面、岗位职责、管控流程不清晰的扣1分/处;其它每问题扣0.5-1分。 18、岗位EHS第一责任人未亲力亲为,亲自抓两个体系建设的,本项不得分;两个体系职责不清,本项不得分;
17、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19、未建立全员岗位EHS责任制度,不得分;未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1-2分。本项总分值8分。 20、未按照组织机构变革、法律法规变化和定期修订的要求,及时对制度进行修编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EHS制度与上级EHS制度冲突,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21、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事件分析和处理的,不得分;未建立EHS正向激励机制,扣2分;未建立事故事件管理台账的扣2分;其它每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2分。 22、未建立完善EHS诚信制度及体系的
18、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23、未全面推进NOSA体系建设的,扣2分;未按照要求配合开展“手牵手”帮扶活动的,扣4分;部门负责的NOSA元素得分率:部门负责的NOSA单个元素得分率75%以上,每达到或超过1个,加0.5分;得分率达到或低于61%,扣0.5分;晋级NOSA四星,加3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1-2分。本项总分值8分。 24、未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评价的,本项不得分;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的,本项不得分;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或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19、 25、 “三同时”遗留问题未制定推进计划的,本项不得分;未按照推进计划完成“三同时”遗留问题的,每一个“三同时”扣0.5分;特种设备未检验登记的,扣0.5分/个;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26、无年度EHS培训计划的,本项不得分;部门培训计划完成率:年度培训计划全部按计划完成, 不扣分;未达到计划次数,少1次扣0.2分;比计划次数多1次,加0.1分;特种作业人员、部门EHS管理人员每缺少1个证,扣1分; 公司、部门、班组第一安全负责人未按控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授课的,扣1分/人次;EHS保障体系每新增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加0.5分;存在其他问题的
20、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本项最高加4分。 27、未开展基层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5分。 28、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的,本项不得分;未建立风险台账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29、未建立EHS危险源管控机制的,本项不得分;未按照规定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上报危险源信息的,每缺少一个基层单位扣1分; 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30、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本项不得分;重大隐患未制定
21、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改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31、相关方发生事故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32、安全性评价完成率不足75%的,本项不得分;评价发现问题完全整改率低于80%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33、未组织开展全员反违章活动的,本项不得分;未建立反违章记录台账的,本项不得分;政府部门、上级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华润电力安全生产高压线”和严重违章行为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3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
22、标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35、未建立EHS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的,本项不得分;政府、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跟踪闭环整改情况的,本项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36、因投入不到位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本项不得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的,本项不得分;年度节能、环保工作未达到政府要求的,本项不得分;节能、环保改造后指标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每处扣1-2分;集团、控股年度EHS重点项目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37、
23、未落实集团、控股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相关制度的,本项不得分;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事件不得分;未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的,本项不得分;未建立可记录事故事件台帐的,每缺少一个基层单位扣1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4分。 38、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的,每缺少一个扣1分;部门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完成率: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全部按计划完成,不扣分;未达到计划次数,少1次扣0.2分;比计划次数多1次,加0.1分;未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扣2分;存在其他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1分。本项总分值3分。 39、EHS信息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5-1分瞒报、谎报的,一
24、经发现,按照同事件性质扣分标准两倍加扣; EHS各类文件材料质量不高,敷衍应付,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交,每次扣0.5-1分。创造性的开展EHS信息化建设并取得成效的,加2-3分。本项最高加1分。 40、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EHS工作协同的要求,支持上级和兄弟单位EHS工作,提供人力、技术支持,每一项工作加1—3分;对协同工作推诿搪塞,每一项工作扣1—3分,本项最高加2分。 41、积极推广微信群、APP、云平台、大数据、预警信息系统工作方法和管理工具,创新EHS管理,未开展的不得分;得到集团分享推广的加2分,得到控股分享推广的加1分,得到大区分享推广的加0.5分。本项总分值3分。本项最高加3分。 精选范本,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