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监制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广州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长沙承租方(乙方):西唯雅美容美发会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435号后楼的房屋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第二条 租赁用途为 美容美发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房地产租金(不
2、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肆万捌仟 元(48000.00)。物业管理维修费用为(大写) 壹万捌仟 元(18000.00)/年,租金和管理费用按季结算。乙方于每季的前十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第五条 租赁期内的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其费用按 月 结算,乙方于每 月 的前 七 日内向甲方缴纳。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伍佰 元。甲方收取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时将房产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不退还房产租赁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并加付银行合期存款利息。第七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条件,权属清楚,没有纠纷,如发生权属纠纷,负责处理;(二) 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地产,按照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审批权限,业经军队审批机关批准出租;(三) 负责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核手续,申领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负责所承担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看管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
4、须予以修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赔偿;(二) 负责所承担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安全、防火以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三) 不得对所承当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实需要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解除合同时,应当无偿移交给甲方;(四) 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增建临时性建筑物、构造物,必须向甲方提供建筑方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接触合同时,应当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五) 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分租、转
5、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使用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签订转租合同,并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但不得以所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六) 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租赁的房地产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七) 承担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种纠纷处理;(八) 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将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
6、全部财产完好无损地无条件交还甲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地产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九) 自觉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一) 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筑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同意,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还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记收租金,无息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其他互不补偿;(二) 甲方因非军事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
7、将所承租的房地产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记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迁费用,并加付银行合同存款利息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三) 乙方确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规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交还甲方,并补偿甲方两个月的租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四) 因不可抗力原因(含政府行为,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军队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五) 租赁期满,合同终止。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
8、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伍佰 )元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责任(一) 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万 元作为违约金;(二) 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及有关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滞交经费总额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为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按本合同约定属于甲方的全部房地产,同时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属于乙方的财产在没有结清租金和其他费用之前,乙方不得搬走;逾期60日,甲方可将乙方财产收归甲方所有,以抵扣所欠经费,乙方不得有异议;若抵扣不足,乙方应当补足。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
9、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含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业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加盖“合同审核专用章”后生效。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地方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备案及其有关手续,并承当相关费用。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1、水费为3.4元/吨,电费为1.28元/度,按月收取。如电力局和自来水公司提价,甲方则根据文件作相应提价。2、乙方在承租期间造成的水电损坏,下水管堵塞等均
10、由乙方负责。3、房租三年内不再增长,三年后视情况而定。合同期满优先乙方续租三年。4、乙方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或另寻第三方合租,否则甲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委托办理人: 委托办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委托管理责任书甲乙双方与房地产产权管理单位 (下称丙方)共同承认:(一) 丙方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给甲方的一切责任、权利和义务。(二) 丙方负责房产出租前的项目论证、承租户考察,并先以丙方名义与乙方草签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报甲方审定,加盖甲方单位公章。(三) 丙方负责房地产的租后管理,应
11、加强对租赁项目监督检查,并对租赁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负全部责任。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注:已具备有偿服务资格的单位,不填写本页内容。 成都军区房地产管理局2005年第一次翻印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
12、,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
13、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14、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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