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底薪酬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编号:
目的:为体现中心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中心员工薪资待遇。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2015年4月0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薪酬待遇50000元/年。每月实际比例计发工资。
三、乙方其个人效益应达甲方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作。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休息休假:每月休
2、息一天,超过一天每天按比例扣除保底工资(即每天138元)。
五、乙方应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工作上,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须按时上班,如有“排钟”或“点号”,因乙方个人原因未能上钟每次扣33元。
六、特殊情况处理:
1、如甲方业务正常,而乙方出勤不出力,未能达到每月110套钟,若全年套钟基数超5万,超额部份做为奖励,另按超额部份再奖10%,以示奖优罚懒。
2、破坏劳动纪律,扰乱秩序的,不保底。
3、乙方辞职将不享受甲方对乙方之保底待遇。若乙方违反双方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
七、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
3、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八、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定按甲、乙双方之协商决议执行。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4、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5、‘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
6、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
7、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