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 密 合 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鉴于:1、甲乙双方均系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依法拥有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该等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对其正常经营具有重要意义;2、甲乙双方就 项目具有合作关系,知悉或即将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3、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定义1.1商业秘密本合同项下的商业秘密是指一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包括
2、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设计等的相关信息、其它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报告、音像制品、图纸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2)经营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经营政策、客户资源、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其它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3)管理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
3、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4)关于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及其关联公司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5)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事项。1.2其他秘密除前述商业秘密之外的、由各方采取了保密措施并要求对方予以保密的有关信息。1.3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前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可以是载于书面的、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者口头上的。1.4
4、前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无论是否标注为保密信息均受本合同保护。1.5第三方: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政府部门或其他经济实体或组织。1.6“一方”及“对方”:本合同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被表述为“一方”,同时所称“对方”为甲乙双方中的另一方。 1.7关联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被一方控制、与该方受共同控制、或控制该方的公司;“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决定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力。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2.1一方自其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之日起开始对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2.2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
5、要的、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2.3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保存与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有关的任何物品、资料,也不得私自进行复制、交流或者转移。2.4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除了因为合作需要之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也不得在合作过程中不正当使用或者在合作过程之外使用或许可、帮助他人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2.5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信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一方违反
6、上述规定而导致对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2.6双方的合作结束后,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合作结束的,一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其在合作期间接触、知悉的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直至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2.7双方合作期间,只得为合作之目的而合理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且涉及到复制、保留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将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予以公开或在特定范围内予以公开等可能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被第三方知悉等事项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2.8因为一方之雇员或关联
7、机构的原因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被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的,视为违反本合同。第三条 例外规定甲乙双方知悉的以下信息不受本合同限制:3.1在从对方处知悉该信息之前,已经为一方所掌握之信息;3.2在一方没有违背本合同的情况下,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可以获得的信息;3.3对方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3.4在披露方披露后,接受方合法、独立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不受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3.5应司法机关或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仅限于该命令所限制的范围和目的。3.6一方主张特定的信息属于前述信息的,该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该方不能证明特定的信息属于上述信息,该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第四条 违约责任4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且对方有权终止与该方之合作。4.2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其因调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先期经济投入,守约方向违约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5.3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
9、由 人民法院管辖,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协商及诉讼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部分及受争议影响的部分之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六条 合同效力6.1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6.2本合同对每一方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和合法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6.3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6.4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6.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书面补充合同进行,双方均应
10、在书面补充合同签字盖章,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其他6.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7本合同已经双方仔细审阅,各方均明确了解所有条款的法律涵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6.8本合同适用于作为合作项目双方之间确立保密关系而签订保密合同的情形。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
11、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
12、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
13、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
14、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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