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 雇 机 动 车 安 全 责 任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泰安开关学习班外雇车辆合同 甲方:蓬莱市兴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外雇机动车驾车安全责任合同书甲方:蓬莱市兴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机动车车牌号码: 为了加强对外雇车辆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明确安全责任,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高车辆服务过程中的驾车安全责任的集体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并签订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车辆和随车安全附件,必须状况良好,安全可靠,并经公安机关年检合格。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服务的车辆性能安全可靠,各种手续齐备(含保险),并经甲方主管部门检验认可。 三、乙方驾车人员应有
2、三年以上驾龄,安全行驶十万公里的专业驾驶员担任,并有甲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四、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则和甲方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谨违章,确保安全行驶和优质服务。 五、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应服从甲方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教他人驾驶,不得客货混装、超速、超载,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车辆及驾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取消乙方服务资格。 八、乙方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甲方资格部门汇报,其责任和后
3、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因乙方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人员、财产受到损失,乙方除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违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违规要求,并及时向甲方的主管部门汇报,负责发生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政府和甲方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和要求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治理义务和赔偿罚款。十二、其他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方可与甲方签订外雇车辆租凭合同,并开始为甲方服务。 甲方: 乙方 :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