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聘用合同书甲方:西关小学 乙方:李星星 一、聘用原则:为保证教学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真正落实我校办学宗旨,推动我校学生的艺术教育及文体活动的开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二、聘用期限:2014 年 3月 5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三、权利及义务: 1、教师应享有的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C.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2、教师应尽的义务: A、乙方被聘用后必须服从董事会及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B.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对教师每学期的评估、考核。 四、工资发放:每年工资在年终定时发放。对消极怠工,漠视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校方有权中止合同,解聘时不提前通知,工资算至工作当日,但校方有义务道明解聘理由。 五、工资结构:音乐兴趣小组培训一次100元,排练大合唱节目3500元,排练小合唱2000元,排练乐器演奏节目1500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签订时间:2014 年 3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