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珠花园】项目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明珠花园】(现用名,下简称项目)项目进行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现用名) 2、项目地址: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本合同相关词语解释: 1、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在一定的期限
2、内以甲方的名义预(出)售(以下统称销售)房屋,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乙方取费方法进行相关款项结算的项目销售方法。 2、销售范围:指项目21号楼商品房共计__套, 建筑面积共计____平方米住宅。住宅的平面分布及数量,由甲方提供。 三、合作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推广代理商,代理项目销售、整体营销策划、广告设计、活动策划等工作。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进行项目以上范围工作。 2、本合作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双方协商无异议,合同顺延3个月。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确保用于委托销售的项目为甲方所开发,甲方
3、具有委托乙方项目策划销售的完全权限。 四、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本项目投入的广告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决定。(该费用指所有因本项目而产生之户外广告牌、报纸、杂志、海报、楼书、SP促销活动、CI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宣传支出费用。) 2、甲方需提供一个售楼部,及看房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装修、租金、水电网络费用、饮水费用、售楼部电话费、清洁、司机、油资、DS车资、赠品。 3、乙方工作人员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提成福利、差旅费等)及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的日常费用(如售楼部办公耗材、销售员服装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有责任向乙方提供项目销售
4、所需的资料、宣传物料、销售设备、交通工具,并负责办理和取得项目销售的合法手续、办理按揭贷款相关手续、按约定为业主办理产权手续。按揭需保证按揭成数及利率等同或优于同期执行标准,确保按揭及相关证照手续的正常、及时办理。 2、甲方应保证项目正常的工程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 3、甲方指定 为项目乙方工作对接人,负责与乙方的一切事务接洽与沟通,检查乙方的销售进度,对乙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如有人员变动,需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责任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约定费用给乙方,如甲方单方面延迟支付时,甲方应就延迟付款期间未付款部分每逾期一日加计0.5%的违约金给乙方,如甲方单方面延迟支付达30天以上
5、时,乙方有权暂停本项目之服务义务,书面通知后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并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5、甲方关系客户乙方提供统一标准服务,按正常收取佣金,并计入销售业绩。甲方若有出售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避免房号发生一房两卖等情况,如因甲方通告不及时而发生类似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应信守双方书面确定的销售价格,如价格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执行。 7、在推广销售过程中,所有广告、活动计划、标准合同范本均由甲方项目对接人(以合同签订时甲方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为准,如后期有更改,甲方需以书面形式确定告知乙方)签字确认为准,未签字之广告乙方不得对外宣传。特殊客户要求,须有甲方项目对接人正式函
6、件及签字盖章确认为准,乙方无任何权力越权宣传或承诺。乙方越权向客户做出不符合销售的承诺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定购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由甲方派出人员审核后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始生效。 8、在重大销售节点上,甲方有要求乙方增加人员到现场增援、配合、协作的权利。 9、甲方需保障项目的建筑品质及物业管理服务水准,如因工程质量或物业管理措施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和后果,或因客户在项目购买的户型,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或产权不清,均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一)、乙方营销策划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行销企划、产品广告包装形象设计; 2、各种媒体的平面设计
7、及各种宣传资料的设计; 3、活动及推广方案的制订; 4、并根据市场反馈及时修改、调整推广宣传策略。 (二)、乙方销售代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1、全程销售接待; 2、陪同参观工地; 3、推销并促成交易; 4、与成交客户签订购房须知、定购单、《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追收房价款; 5、提供价格调整的建议方案; 6、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定期收集市场反馈意见及客户意见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8、跟踪销售动态及广告效果并向甲方反馈; 9、确定统一使用的销售介绍词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三)其他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范围内进行销售
8、不需经过甲方的同意。对于重大节点及市场变化,乙方有调整销售价格、销售策略的建议权利。 2、乙方需确保本项目营销总监为桂林市楼盘操作经验丰富人员。并保证项目销售人员不少于4人。 3、双方固定每周一次销售沟通会。每月10日前,乙方需提供上月销售分析以及当月推广销售计划供甲方参考,并协助甲方执行。 4、无论何种情形乙方及其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必须要求客户直接向甲方财务交纳(甲方为了配合业务的需要,财务人员配合乙方销售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并提供刷卡、可转账账户使用)。 5、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明珠花园】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9、或过度承诺。 6、 代表甲方与购房客户沟通、谈判、签署意向书或合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本项目商品房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七、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为项目总销售额合同总价的__%,其中销售过程中,每套销售价格超过双方约定基准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占一半(在付清首付款签定商品买卖合同后清算)。 2、签订购房合同、并交清首付的客户视为成交。销售业绩按成交客户合同总价为计算依据。 3、甲方每月10日前,按上月每月实际回款金额,应以人民币货币形式之现金(人民币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八、不可抗力因素 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
10、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或地方政策限令、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地震、火灾、洪水等。 九、其他条款 1、由甲方派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收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及房产证,乙方全力进行协助。 2、委托代理期限结束,剩余未结
11、代理费甲方应在十天内结算给乙方,如未能按时结算,该合同继续生效,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桂林市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3、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一、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附件一:《代理销售房屋房号、分户面积表》 2、附件二:分户平面图 十二、合同
12、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三、合同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受让方说明本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进
13、行销售,甲方亦不得自行销售上述房屋。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行销售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的,全部计入乙方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额超出基价部分的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并按销售总额的__%支付乙方佣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守约方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商誉损失等。 3、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4、委托代理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代理期完结前15日内决定。 5、甲方在双方书面终止合同3
14、0天内,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应得款项。 十五、其它 1、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10日内,在甲方付清所有应付款前提下,双方应协助配合办完场地、资料、设备工具等的交接手续,双方并应自觉维护对方及项目的声誉、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了解、掌握的对方及项目资料、情况保密。 2、本合同书签订后,双方应共同信守,如有末尽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可另签补充条款。 3、本合同书一共六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至合同期结束,双方办理结算付清应付代理费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发书面通知地址): 邮编: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发书面通知地址): 邮编: 541001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