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本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在以下双方之间签订:甲方: 地址:和 乙方: (下称“乙方”) 地址: 鉴于:乙方在准备福州市国有燃气企业股权转让项目(下称“项目”)受让申请文件过程中,已经或将要知悉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范围见第一条)。为了明确乙方涉及保密信息的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 保密信息的内容和范围1、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福州市国有燃气企业股权转让项目转让文件(下称“转让文件”)(共四卷:第一卷受让人须知;第二卷国有股权购买协议;第三卷合资公司经营合同和章程;第四卷特许经营协议),包括中文版及其电子文件;2、 项目尽职调查期间,甲方提供给乙
2、方的任何文件、信息和方法等;3、 乙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知晓的任何同项目相关的文件、信息和方法等,但通过公开渠道可以获知的除外。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款所称的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信息,仅供乙方准备本项目受让申请使用,乙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对其予以严格保密;2、 未经甲方和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公布、发布或向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告知、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通过参与项目而获知的保密信息;3、 如发现保密信息因乙方过失而泄露,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三、 协议的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
3、起的五(5)年内,双方都要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通知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者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可以公开,乙方必须始终按照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四、 泄密的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保密信息泄漏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保密信息,并拒绝向乙方进一步提供保密信息;(2)如果因为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或项目发生任何损失,乙方还须另行赔偿。五、 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六、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 其他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职务 职务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