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圣人鳄服饰有限公司 样衣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浙江圣人鳄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密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为了明确双方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
2、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开发中的产品、产品图纸、生产货品、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
3、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承诺不会泄漏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对第三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任何形式的聘用
4、不为甲方竞争对手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顾问服务。 6.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7.甲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有义务直接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第三方非法使用或者泄漏。 8.乙方承诺离职后承担与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能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为止。 9.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
5、损失和间接损失。 10.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11.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1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13.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和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 2. 劳动合同期内; 3.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6、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时开始,到该商
7、业秘密公开时止;或__2011年 月_日到 2012__年 月__日止。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保密津贴为 元/月,甲方可按月方式支付给乙方,每月预支 元。 2. 保密津贴次月 25 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
8、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乙方及第三方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及第三方刑事责任。 5.如果乙方不履行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伍 万元。 6.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
9、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聘请律师的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8.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
10、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9.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违反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0.双方意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上执行本协议,但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可执行性,以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反映双方的原意。 11.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中的法律含义。 1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11、的内容为准。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