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 业工资集体协议(样 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法人代码:企业地址: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姓 名: 姓 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当年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职工收入的专项集体协议。第三条 签订当年度职工收入集体协商协议的物质基础是企业当年实现利润 万元(其它
2、指标另定)。第四条 本协议依法签订,应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第五条 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章 职工收入分配形式和标准第六条 企业在岗职工当年人均收入 元,比上年度增(减) %,其中一线职工工资增减 %。第七条甲方建立 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其中: 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制;第八条 甲方在确定标准工资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
3、水平等,合理确定工资标准及差距,科学制定劳动定额标准。第九条 一线岗位职工平均工资增减幅度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减幅度。第十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元。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病假、产假、探亲假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高于国家规定的,可双方协商标准如下: 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协议标准如下: 第十二条 企业员工的收入每月 日以现金支付。如因故延期支付,应及时说明原因。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或制约,企业当年实现的指标有较大差距时,可通过中途协商方式变更原协商内容。第三章 工资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在有效期内,由于环境和
4、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就变更或解除协议进行协商。当一方就工资协议的变更或解除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当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制作变更(解除)工资协议说明书,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工会应报送上一级工会。第十六条 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协议期满前,工会应当会同企业商定续订下期协议事项。第四章 监督检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第十七条 签约双方可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由员工代表和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协议执行情况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八条
5、 当协商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事项予以纠正,也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代表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工作岗位、职务为动等情况,不影响协议的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一级工会各一份。(盖章) 工会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工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