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商合作协议书甲方(代理方):海南中强世纪酒店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委托方):兑原机电(大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品牌产品(SMART BOY-1)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一、合作内容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品牌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包含所有零部件,辅部件以及安装部件,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乙方配合甲方宣传及市场策划并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公司宣传网址是:二、指定地区与代理产品本协议只在海南海
2、口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乙方有权在本地区域另设代理商,待遇同等,公平竞争,最终看业绩设为该地区的总代理并签署正式合同。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三、费用与分成1.代理费:待定 2.销售方法:乙方定产品的代理价格,交由甲方销售,为了保护代理商的权益,乙方合理定代理产品的代理商统一价格和产品最低销售价格,甲方须遵守规定。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方法,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
3、须通知乙方。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待定)六、甲方的职责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a 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参考代理商价格表,附表)b 甲方须遵照乙方合理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在指定区域内促进代理产品的销售,年销售量须达到 台。(待定)c.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其指定地区之外的地区招揽订单。d.甲方订购产品时需交50%订金,产品生产完出厂前应交剩下的
4、余款。e 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f 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品牌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g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品牌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a.乙方对甲方提交的订单,乙方不能无故延迟通知,应在收到订单后两日内作出予以接受或拒绝的回应。乙方不得无理地拒绝甲方所转交的订单,特别是违背诚信原则拒绝接受订单,则被认为是乙方违约。b 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
5、品的品牌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的合法性,保证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c 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纠纷所需之帮助。d 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e 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f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待定)g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广告牌等h.乙方有义务并且免费对甲方的业务员及安装售后人员进行培训。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
6、务:a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b 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c.需要验收的城市的代理商自行负责验收,乙方配合提供帮助各种所需材料。d.甲方应立即将收到的或注意到的客户对产品的意见或投诉通知乙方,双方应及时并恰当地处理这些投诉,使代理产品的服务更加完善。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d.妨碍任一
7、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八、商标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商标权价值,确认这一商标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商标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并
8、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1年后看业绩设立地区代理商,签署正式合同。(待定)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十、其它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
9、的真实意思表示。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6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7.待定部分等签署正式合同时落实。8.本协议书最终解释权由乙方所有。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卢杉地址: 地址:大连开发区73号小区电话: 电话:0411-6277-6833传真: 传真:0411-6277-6800电子邮箱: 电子邮
10、箱:年月日 2011年 9月26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
11、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
12、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
13、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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